段子成真!駕駛員當民警面喝酒,以為這就沒法被認定酒駕?法院:沒用!

遇到查酒駕,司機立即下車當著交警的面喝酒,司機想著,這樣交警就搞不清被查的時候酒精含量到底有多少,也沒有證據證明之前是酒駕。這不是“最牛逃避酒駕被查方法”的段子,而是發生在浙江湖州長興的一幕。

2020年1月2日晚上至3日凌晨期間,尹某某飲酒後還多次開車前往不同的地方。3日凌晨,長興公安民警接到報警,說有人駕駛一輛車牌號為皖P7W73*的車輛涉嫌酒駕。

辦案民警根據線索,發現尹某某在足浴店裡,迅速趕去現場,並要求尹某某現場進行酒精測試。

然而,尹某某一直堅稱自己沒有飲酒,拒不配合酒精呼氣測試,還“靈機一閃”,轉身從自己車的後排拿出一罐啤酒,當著民警的面“咕咚咕咚”一口氣喝了大半瓶。民警見狀,立即上前制止尹某某,並強制將他帶去醫院進行血液酒精檢測。後民警將其帶至長興縣國泰醫院提取血樣,經檢驗血液乙醇濃度為117mg/100mL,屬醉酒駕駛。

4月14日,長興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危險駕駛罪案。

段子成真!駕駛員當民警面喝酒,以為這就沒法被認定酒駕?法院:沒用!

段子成真!駕駛員當民警面喝酒,以為這就沒法被認定酒駕?法院:沒用!

法庭上,當被問到“為什麼當著民警的面喝酒”時,尹某某說,他其實心裡明知是酒駕,因為害怕被查,一時間想起以前在網上看到過的段子,然後用起了這個“最牛逃避酒駕被查方法”,以為能混淆自己此前喝酒的事實,好逃脫懲罰。

法官表示,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印發的《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同時,本案在審理過程中,也有證據表明尹某某駕車去往足浴店前已有飲酒行為。

法院當庭判決尹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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