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江西永修!一女主播涉嫌組織淫穢表演被抓

事發江西永修!一女主播涉嫌組織淫穢表演被抓

圖片來源:“永修公安”微信公眾號

大江網/江西頭條客戶端訊 記者沈冠楠報道:隨著快手、抖音等平臺的興起,直播成為一種“新經濟”。然而,永修這名女主播的直播間卻“暗藏玄機”。

11月7日上午,記者從江西永修縣公安局官方微信獲悉,近日,永修縣公安局經濟開發區派出所接到上海警方線索:轄區有一名網絡直播平臺女主播傳播大量淫穢視頻。

經開所民警迅速展開調查,發現該主播通過某網絡直播平臺,進行網絡淫穢直播表演或將淫穢視頻上傳至直播平臺,再通過網絡平臺“刷禮物”的方式向平臺結算以謀取暴利。

辦案民警迅速鎖定該女主播藏身某出租屋二樓的一個房間後,迅速出擊將其抓獲,當場查扣拍攝淫穢視頻用的道具、情趣內衣、電腦等。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涉嫌組織傳播淫穢表演,已被移交上海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對此,警方提醒,不雅視頻的直播平臺往往都是需要特殊鏈接才可以下載,而且通常都會攜帶手機病毒,對這些直播平臺千萬不要理睬,更不要隨意下載。請廣大網友在上網過程中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正確、健康地使用網絡,對於淫穢色情的信息要做到不點擊、不傳播,並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普法: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第一款傳播淫穢物品罪

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組織淫穢表演罪

組織進行淫穢表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不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或者移動通訊終端(包括聊天室、論壇、即時通信軟件、電子郵件等)傳播淫穢電子信息,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頻文件四十個以上(以牟利為目的二十個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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