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人越來越多,加上疫情失業減薪已經無力還債了,個人破產法是否能免除債務?

職場老幹貨


我覺得現在談這個還為時尚早,在國外發達國家可能已經有健全的法律體系。但國內目前沒有,也不能最近出臺。超前消費導致很多人都在負債前行,加之今年疫情對各行各業都產生了很大的衝擊,失業人數較多,這對於負債前行的我們更是雪上加霜。但是,我們不能抱僥倖心理,既然我們有負債的能力,那就有還債的能力。今年只是個特殊情況,困難也只是眼前的,我們應該共同努力才能“守得雲開見月明”。最後套用那句話“出來混的遲早要還得”,天下就沒有免費的午餐。


木龍頭


就不知道這裡要是出個人破產法了,會是怎麼樣的,估計會非常嚴厲。日本的知道一點點:6年的期限,申請判罰很嚴格仔細(主要依據個人稅務),需要提供個人必要的資料,可以減免債務。破產時間裡沒有公司會用工,可以申請國家救助房(一般很遠很偏),基本上都選擇流浪露宿街頭,有最基本的醫療保障,有政府,慈善機構的最低生活支援,可以打臨工日結(絕不會拖欠工資),一般就是建築工地、各種值班(最低一萬日元一天),6年期到了,一切迴歸正常,信用,社保,就業,學業等全部迴歸社會,之前的全部勾銷,重新開始……


天地不交


個人感覺破產法不會實施的。因為阻礙太大一個銀行就比三座大山還狠,下面講解下我的個人觀點,不喜忽噴。你借錢不管是幹什麼用,逾期了還不上了,銀行和催收為什麼對你窮追不捨?銀行和催收看中的是你的父母和親戚的還款能力,而不是你的。所以催收第一爆通訊錄給你下不來臺。第二用官司,坐牢嚇唬你自己和家人。主要是嚇唬你的家人父母。讓其幫你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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