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9月底前所有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不得早于5点半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2019年9月30日前,兰山区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课后服务全面展开。

课后服务时间为上学日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7:30。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选择下,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学校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对课后服务工作予以经费保障。同时,为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实行服务性收费予以补充。经区发改部门核定,按照每生每课时4元的标准(小学每课时40分钟),向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费用。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全部免费。

方案还特别提出,对于利用课后服务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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