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提出“四天六小時工作制”這個問題呢?
1月6日,英國《每日郵報》報道,芬蘭總理桑娜·馬林計劃在芬蘭推行每週工作4天,每天工作6小時的工作制度。
消息一出,立刻引發全球熱議,955、966,甚至996的社畜們議論紛紛。
一天後,芬蘭政府迅速在社交媒體澄清:4天6小時工作制只是馬林在擔任交通部長時候的提議,現在該提議暫時不在政府議程之上。
事實上,荷蘭此前爆發“罷工潮”,前任總理林內也引咎辭職,馬林走馬上任。然而這場勞資糾紛引發的震盪仍未結束,眾多行業工會要求加薪的呼聲日益高漲,醞釀著新一輪罷工。而此次“4天6小時”工作制更像是在釋放信號,緩解罷工潮。
“4天6小時”,多一些時間陪家人
一方面,提倡過縮短工作時間,有利於改善僱主與員工之間的關係,提升工作效率工作時間短,
另一方面,將使我們擁有更多時間和家人在一起,或是培養個人興趣愛好等。
如果能夠選擇,大家自然都是支持這種工作制度的。
別想了,短期內是不可能實現的!
事實上,類似工作制並不算新鮮事。
2015年,芬蘭鄰國瑞典開始實行每天6小時工作制。
調查顯示,員工在新政策實施後普遍感到更幸福、更富有、效率更高。
2008年美國猶他州為提升效率、節約開支,曾在州政府部門推廣一週工作4天、每天工作10小時的工作制度。
但是,沒過多久民眾便怨聲載道:窗口服務部門每週五不營業,非常不便民。最終,該州政府在2011年徹底取消這一制度。
而當前,我們的955、965都不能滿足社會高速發展的需求,甚至有企業推行996工作制,更別說還有多少企業至今沒法落實雙休,“4天6小時”工作制在個別行業是有可能存在的,但就全社會推行可以說是“天荒夜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