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決不能讓投資者為企業造假買單

新華社發表評論文章《決不能讓投資者為企業造假買單》稱,近期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兩次會議批評財務造假等市場亂象,釋放出依法加強投資者保護的信號——決不能讓投資者為企業造假買單。隨著資本市場改革“開足馬力”和新證券法落地實施,造假行為的成本大幅提升,相關責任人員也要付出更高昂的代價,投資者保護的“安全網”也將越織越密,這個過程離不開資本市場各方的嚴格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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