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區教體局提醒消費者:警惕以“學區房”為噱頭的虛假宣傳

近日,德城區教體局接到群眾反映,某樓盤開發商向消費者承諾,只要購買該小區期房(據瞭解該小區2022年交房),簽訂購房合同,即可保證購房者子女在無德城戶籍、不具備入住條件的情況下協調安排到學區內學校就讀。接到舉報後,區教體局立即向市場監管局反映該開發商的虛假廣告宣傳行為,區教體局從未向任何機構和單位承諾不具備入學條件而答應為其辦理入學。

區教體局提醒廣大消費者,中小學生入學須符合招生政策及相關規定。在德城區學區內學校入學就讀的適齡兒童須有德城區戶籍,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居住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為依據,且符合“兩個一致”,即適齡兒童戶籍與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適齡兒童戶籍地址、實際居住地址與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的房產地址一致。期房未交工、不具備入住條件、購房者未正式入住、適齡兒童戶籍未遷至所居住房屋處的,均不具備入學條件,學校將拒絕接收。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佈的《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開發商應如實向消費者宣傳介紹,不得利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市場監管局將聯合有關部門,對利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記者|曹清 通訊員|周沛潔

編輯|孫耕

德城區教體局提醒消費者:警惕以“學區房”為噱頭的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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