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岳母欠债女婿还

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转变思路巧执行,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11月24日,李某收购徐某约5万斤玉米,约定每斤0.85元,货款约4.8万元,李某给徐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后经徐某催讨,李某给付了部分货款,还有28858元本金和利息未给付。多次索要无果后,徐某诉至前旗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约定李某于2019年5月15日前给付1万元,6月15日前给付1万元,7月15日前给付8858元,徐某自愿放弃利息。同时还约定,如果李某不按约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徐某有一次性申请执行全部案款的权利。履行期限到期后,李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徐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因家中有事春节前回了东北老家,因为疫情未能及时赶回前旗。经查,李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其收购的玉米可能用于女儿、女婿的养殖场。执行法官经多方打听,找到了李某的女儿和女婿,并耐心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最后,李某的女婿同意为岳母履行案款。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来源:掌上巴彦淖尔

责编: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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