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宣判首例涉惡案件


凌源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宣判首例涉惡案件


2019年12月20日,凌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劉某等5人涉嫌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惡勢力犯罪一案。此案是凌源市人民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審結的首例涉惡案件。

凌源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宣判首例涉惡案件


12月3日至5日,凌源法院連續三天公開審理了劉某等5人涉嫌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惡勢力犯罪案,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就本案的事實認定、證據採信和定罪量刑充分發表了意見。

凌源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糾集並組織、指揮被告人張某、王某、姜某、朱某等人自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間,為了報復他人或其他不正當目的,持械成幫結夥互相進行毆鬥,破壞公共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鬥毆罪。

被告人劉某、朱某夥同他人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共在凌源市範圍內實施尋釁滋事犯罪一起、聚眾鬥毆犯罪二起、毆打他人違法犯罪行為六起,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已構成惡勢力,其行為系惡勢力犯罪行為。

12月20日,凌源法院分別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等人五年六個月至十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並分別判處被告人劉某、張某罰金人民幣5000元。

該案的審結,有力震懾了違法犯罪行為,彰顯了凌源法院掃黑除惡的決心和信心,起到了懲罰犯罪、宣傳法制、教育群眾的作用。今後,凌源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繼續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為建設平安、和諧社會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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