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問(1):公司未按時支付工資,怎麼辦?


每日一問(1):公司未按時支付工資,怎麼辦?

問: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截止目前,我沒有收到2月和3月份的工資。我問了公司人事,人事給到的回覆是,因為疫情原因,公司現在資金緊缺,工資推遲發放。如果公司一直不支付工資,我應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利?拿到我應得的工資?


答:

假設您受僱於一家位於中國大陸的公司,對於您的情況,您可以就過去兩個月公司未支付工資的問題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如果你只是想要公司支付您這兩個月的工資,仍然想繼續在公司工作,那麼,投訴時您可以告知勞動監察大隊,您打算繼續在公司工作,您的要求僅與未支付給您的工資的結算有關。勞動監察大隊在確認公司拖欠工資的情況下,會責令公司全額支付工資。


法律剖析:

對於中國境內的公司與勞動者,有關工資支付的問題可以適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報酬。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據此,勞動者每月至少應該獲得一次報酬。如果您所在的公司不支付工資,是違反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如果到了每月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期,公司沒有支付工資,則應視為公司拒絕向您支付報酬。您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


每日一問(1):公司未按時支付工資,怎麼辦?

延伸回答: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無故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數額25%的經濟補償金。您可以要求支付應得的工資後,再要求25%的經濟補償金,也可以同時要求。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要求公司支付工資仍然無果,您可以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工資支付的仲裁。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合同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每日一問(1):公司未按時支付工資,怎麼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