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了!海南给这类失业人员续发失业保险金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南国都市报5月6日讯(记者田春宇 通讯员龚业超)海口市民老张刚刚年过59岁。当时办理失业时被告知,失业金恰好可以领到59岁。老张还发愁过,59岁还不到退休年龄领不了养老金,再找工作又不容易。可是近来忽然发现社保卡上又进了一笔钱,一查原来是4个月的失业金!老张疑惑,是不是搞错了?

原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自2019年12月起,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省人力资源局就业指导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项业务无需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部门根据失业人员的领金期限、就业失业状态、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况,通过比对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身份证等信息核定续发,在续发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失业人员依然能够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它失业待遇。如果在领取续发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的,续发的失业保险金也会按规定停止发放。

省人力资源局提醒,省本级已于4月底前续发失业保险金发放到位,要是自身或者亲戚朋友有符合条件的,记得去银行查查看有没有成功“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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