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誤以為試用期可以無故辭退員工,把試用期的人都辭退了怎麼辦?

linjiayan9103


試用期公司當然不能無故辭退員工,但我們要考慮幾個問題!

真的是公司人事誤以為嗎?也許是故意的!

試用期被辭退了怎麼辦?也許不怎麼辦是最好的方法!

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細細來分析!

試用期無故辭退員工,並非公司人事誤以為!

法律條款大家也都知道,公司可以用“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來辭退員工,但公司要想證明這些,還是需要花費一些精力的,而且很容易被定義為違法辭退。難道公司人事真的不知道嗎?

並非如此,而且公司人事覺得辭退試用期員工有一個機會成本。因為試用期員工大多都做了不太久,個把月時間,如果公司這時候辭退員工,只要把該發的工資結算清了,大部分員工還是不糾結這個趕緊去找下一份工作。有人會說,如果員工去申請勞動仲裁,那公司不就虧大了嗎?實際上辭退10個試用期員工,能有2個人去申請勞動仲裁就很不錯的,這就是機會成本。對於公司來說,這時對於不想要的員工當斷則斷,如果拖的時間久的,公司的成本更大。

試用期被辭退要怎麼辦?個人建議不辦!

作為試用期被辭退的員工,很多人肯定義憤填膺,要去勞動部門投訴,要申請勞動仲裁!沒錯,申請勞動仲裁也有可能申訴,甚至概率很大。但我們算過成本沒??

如果你是工作了三四年以上的員工,那麼毫不猶豫建議你去申請勞動仲裁。但是,你才做了2個月呀,算經濟補償金,就0.5個月工資,就算是違法解除的2倍,也就1個月工資。可以你付出的成本呢?

一、勞動仲裁前前後後60天時間要耗費,而且這個金額基本上勞動仲裁就是終局了,也就是說60天肯定能搞定,而且基本不會到法院階段了。除非公司刁鑽找出仲裁的問題。

二、在勞動仲裁期間的60天,很難找到新工作,等於白白浪費了將近2個月時間,也就是2個月工資沒了。即便找到新工作,也可能被原公司攪黃,比如背景調查、不配合社保等問題,除非新公司不介意。

三、除了錢和時間的損失,精力、人的心情呢?這些也都是成本。這樣算來,還值得嗎?

所以,試用期被辭退,如果能快速找到新工作,那就趕緊去找新工作,這樣你得到的更多!

如果你沒辦法快速找到新工作,那麼你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如果你無法快速找到新工作,這恰恰證明原公司在試用期辭退你的正確性!


打聽生活


你公司負責人事的,勞動法的學習還沒畢業吧!這樣的員工就是討債來的,是坑企業來的。

這樣的案例不在少數,有很多企業人事部門的專業水準真的不敢苟同,很多勞動仲裁的產生一部分是因人事部門對勞動法的漠視。

關於試用期內辭退員工,勞動合同法是這樣解釋的:

【過失性辭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

【無過失性辭退】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如果試用期內被辭退員工屬於以上情形是合理的,否則是違法辭退。

怎麼辦

如果是違法辭退,建議去和公司人事部門溝通,儘量協商解決。

如果你公司態度堅決,執意漠視法律,可以到企業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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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貴妃


勞動法中,對於試用期辭退員工有非常明確的規定: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這裡有幾點需要注意:

  1. 需要企業自己舉證。企業要拿出證據證明員工在試用期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
  2. 不符合錄用的條件。企業要有非常明確的規定條款,並要在員工的合同或者錄用通知中明確列出或有相關的說明。

所以企業肯定不能無故辭退試用期員工。

這個鍋人事不能背。

公司人事以為試用期可以無故辭退員工,所以把試用期的人都辭退了。

人事說白了就是一個普通的員工,她有權利辭退員工嗎?或者說有權利辭退試用期員工嗎?

肯定沒有這個權利,人事只是執行領導,執行老闆,執行公司的決定而已。人事只是個執行者,所以辭退員工這個事情,不能指責人事。

人事可以不背鍋,但是人事關於勞動法知識的匱乏,遲早會給公司帶來麻煩。

假如本事情真的是人事做的,那麼會因為她的工作失誤,引來被辭退員工的勞動仲裁,或導致企業付出相應的賠償。

按照勞動法規定,人事這樣的做法已經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已經嚴重失職,已經給單位造成損失。

而這些已經足夠被公司辭退了,也就是說這個人事符合辭退條件,最應該把她辭退。

最後說一說,人都辭退了,怎麼辦?

企業還缺不缺人,如果企業正在用人之際,不妨從辭退員工中挑選一些相對合格的人,把他們重新叫回來上班。

當然,也可以繼續招聘員工,對後續進來的員工,希望人事不要再犯同樣的錯。

萬一有被辭退的員工不甘心被辭退而提出勞動仲裁,那麼企業要做好相關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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