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爻数》47.化爻“新品种”兼论用神两现月破之爻取与不取?

十一、化爻“新品种”兼论用神两现,月破之爻取与不取?

《增删卜易》中,对于用神两现,野鹤老人是这样阐述的:“按古法,舍休囚而用旺相,舍静爻而用动爻,舍月破而用不破,舍旬空而用不空,舍被伤而用不伤。然余得验者,多有应乎旬空月破,故常舍其不空而用旬空,舍其不破而用月破”,即一旦卦中出现旬空月破之爻,主要应考虑选取它们为用神。

野鹤老人取旬空月破爻“得验”,“得验”的主要是应期,至于判断人事的吉凶休祲,老人也是参看了与用神“一党”的他爻的旺衰及考虑了旬空月破爻是否有用的情况。

旬空月破之爻怎样才是有用无用,野鹤老人也有论及:

“旺不为空,动不为空,动而化空,伏而旺相,皆不为空,有日建动爻生扶者,亦不为空,月破为空,有气不动亦为空,伏而被克亦为空,真空为空。(真空者,春土、夏金、秋是木,三冬逢火是真空)”;

“动则能伤于爻,变则能伤于动”——动爻、变爻不破;“惟静而不动,又无日辰动爻生助,实则到底而破矣”——安静休囚之爻真破,反言之,安静旺相之爻不破

《健身爻数》47.化爻“新品种”兼论用神两现月破之爻取与不取?

分析:

取月破的三爻妻财辰土为用神,用神安静。真破还是假破,就看日建动爻对其如何!

日建子水入卦初爻,做父母。子水看似囚制辰土,但妙就妙在父母子水发动化出妻财未土!

表面看来,父母子水是化回头克,但此处回头克的本质是什么?是妻财未土制约父母子水,合月建戌土之力,使日建子水无暇无力囚制辰土!

再做深层思考,前文说到“化爻”,所举实例都是动爻不克变爻的情况,本人认为,除了动爻不克变爻可称化爻,像此卦中本是不利用神之爻,发动化出用神“一党”,也可视为化爻的“新品种”,因此,父母子水,化出妻财,寓意父母子水化成了妻财——父母变成了妻财,在此处实际是比助辰土的,自然,辰土是帝旺于子水的!

由此可做出判断,日建比助辰土,辰土属安静旺相之爻,有用;股指应涨!

本日股指收盘上涨75.63。最低:9:36(巳时建卯分建——破而逢合);最高:收盘(未时建亥分建——子水值旺时)。

戌月的辰土如果不是真破,可看成“天喜”,不过,野鹤老人论“天喜”,是指破而不破之爻辅助旺相用神的情形,本卦辰土直接做用神,似不能做“天喜”看。其实,吉凶看五行生克(泛能量、泛力量的走向增减),具体事项看“象意”(后文会专述),是所有易学预测模型的预测判断的逻辑共性,天不天喜的,并不重要,正如《增删卜易》“星煞”章中所言:“诸书星煞最多,予留心四十余载,独验贵人、禄神、驿马、天喜。然亦不能独操祸福之权,用神旺者,见之愈吉,用神失陷,虽有如无……刘诚意《千金赋》曰:吉凶神煞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一言以蔽之矣。”

《健身爻数》47.化爻“新品种”兼论用神两现月破之爻取与不取?

分析:

此卦,月建戌土入卦,与前一卦月建没有入卦不同!

按野鹤老人方法,是取月破的二爻妻财辰土为用神。但,能否取入卦的月建戌土为用神呢?

就以取入卦的月建六爻戌土为用神来分析。

戌土临月建,旺相,预示股指已到达顶点,需要受损才有上升空间。

日建合起初爻寅木,寅木生助发动的四爻子孙午火,寅午戌三合火局,使戌土更旺!

四爻的变爻丑土泄耗午火,丑土囚于日建,被月建刑,化泄午火的力量有限,并且,三合火局中,午火入月建戌土墓,力量被戌土“把住”,丑土几乎无力耗泄午火。

日建亥水看似囚制戌土,克子孙午火,但亥水偏偏合起寅木,亥水的一部分力量“走向”寅木,寅木又生午火,午火又被戌土“把住”,亥水的力量不仅囚不住戌土,“死”不了午火,还有一部分力量给予火局“帮助”,综而观之,戌土力量无损反增!

在预测股市时,这样的状况,应断股指下降。卦中月破的辰土,应跟股指本日最高或最低点的时间相关。

本日股指收盘实际下降30.79。股指最高出现于11:06(午时建子分建——午火当值,子丑出空);股指最低出现于14:36(未时建酉分建——未合午,未冲丑,丑出空;酉合被冲破的辰土)。

《健身爻数》47.化爻“新品种”兼论用神两现月破之爻取与不取?

分析:

此卦类似于上卦,取入卦的六爻戌土为用神。用神旺而预示股指无上升空间;午火临日建,虽有丑土泄,入戌墓,但入卦更为有力,能生戌土。午戌在卦中都属于“英雄”爻,能构成寅午戌的三合火局。

妻财戌土旺而无制,股指应下降。

收盘股指下降57.48。最低14:49(未时建戌分建——午火动而逢合,用神值时);最高:11:10(午时建丑分建——午火临时,丑土值时)。

这一卦,如取安静月破的二爻辰土为用神,则辰土旺相,应判股指上涨。

野鹤老人言“多有应乎旬空月破”,由“多”字可见,野鹤老人的预测实践中,也并不是所有旬空月破爻,都能取为用神,而这一卦,也可为这“多”字注脚!

所以,对于用神两现,也不能完全说“古法”是错的,“古法”从判断“吉凶”的角度论“取用”,老人从“应期”的角度论“取用”——其实并不矛盾!

例51、52不取月破之爻为用神,而取入卦的月建做用神也正是秉承“古法”中的“舍休囚而用旺相”的原则来的,这也很好理解:月建为“英雄”中的“英雄”,“豪杰”中的“豪杰”,一旦入卦,不把“用神”抢到手才怪!“你”一被“我”冲破的“家伙”,还能跟“我”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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