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民法典,讓少年的你在陽光下健康成長!

用好民法典,讓少年的你在陽光下健康成長!

未成年人鉅額打賞主播,家長是否可要求返還?常用的APP比父母朋友更“懂你”,是否有風險......9月4日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在北京二中開講法治公開課,用生動的案例講述了“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北京市16區的師生代表通過視頻連線方式在“雲端”聽講。今天,一起來“聽課”——

用好民法典,讓少年的你在陽光下健康成長!

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

非常高興再次來到二中,與大家面對面交流。我們剛剛共同經歷了有史以來最短的學期和最長的假期。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指揮、親自部署的疫情防控人民戰爭,讓熱愛生命、自主自律、誠信互助、親情關愛、公平法治這一切拉得與我們更近,感受更加具體和真實。同學們作為“準大人”,是不是也在思考一些問題: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實踐中,我應扮演什麼角色?我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責任是什麼?我們遇到了那麼多線上線下好與壞、正與誤的判斷、爭論……我為什麼這麼看、那樣想?等等。

前兩次法治課,我和大家分別交流了如何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衛者和未成年人家庭、學校、社會、司法“四大保護”的問題。在同學們新學期開學之際,我想結合剛剛頒佈不久的民法典,和大家共同探討未成年人權益的法律保護問題。

1 民法典是一部百科全書

涵蓋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法典是今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規定了我們每個人從呱呱墜地到結婚生子、死亡,從柴米油鹽到衣食住行的權利。胎兒就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民法典規定了胎兒繼承;同時規定了死者姓名、肖像、名譽、隱私、遺體等人格權利、財產權利。

近些年,有人肆意詆譭英雄烈士,歪曲民族歷史、黨史、國史,邱少雲、黃繼光、狼牙山五壯士、劉胡蘭、雷鋒等都被抹黑。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這種詆譭均屬違法行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民法典確是一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用好民法典,讓少年的你在陽光下健康成長!

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向同學們贈送法律書籍。

民法典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它的基本價值和理念是什麼?立法的宗旨、目的是什麼?

▶ 首先,引導人們向上、向善。民法典第1條開宗明義地把“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其中,成為民法的基本準則。我們就要共同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國家,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會,做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公民。北京二中源於1724年的清朝左翼宗學,至今已有近300年的文化傳承和歷史積澱,是全國知名老校。校訓是出自《禮記·學記》的敬業樂群。誠如校訓是一個學校的靈魂,民族精神則是我們民族的靈魂。希望同學們嚴守二中校訓的同時,深刻領悟民法典蘊含的法律精神、時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將個人理想、校訓與民法典價值理念融合在一起,昇華自己的理想信念,為民族復興貢獻力量。

▶ 其次,民法典引導人們誠實守信。民法典第7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論語》說,“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家無信不和,國無信則衰”。沒有誠信,寸步難行。誠信是一個人最寶貴的品格,不管我們是在學校讀書,還是將來參加工作走向社會,都要做到誠實守信,做一個頂天立地的人。

▶ 再次,民法典引導人們堅守公平正義。同學們通過電視、網絡等媒體報道應該也會關注到,近年來“老人倒地扶不扶、遇見小偷追不追、碰到搶劫管不管、人掉水裡救不救”,有人霸凌低年級未成年人同學要不要管?不時成為社會熱點。

案例

有這樣一個案例。72歲的齊老太因頭暈到藥店買藥,藥店經營者孫某給老人服用硝酸甘油,因老人突發心臟驟停,孫某又對其實施了心肺復甦術。後經醫院診斷,其行為導致老人雙側多發肋骨骨折和低鉀血癥。齊老太家屬將孫某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

民法典第184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最終,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民法典第183條還規定了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受損的責任承擔與補償辦法,見義勇為的施救者受到了損害,被救者應當給予補償,換句話說“如果救了別人、傷了自己,這叫救不白救、傷也不白傷”。這就是公平正義的規則保障!當然了,我們鼓勵大家勇於承擔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但同學們作為未成年人,首先要保護好自己,量力而行,救助他人要避免自己受傷。同時,也可以通過報警、呼喊大人、維持救助現場秩序等多種方式,幫助他人擺脫險境。

▶ 最後,民法典引導人們厲行節約、保護環境。民法典第9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最近,習近平總書記對制止餐飲浪費行為作出重要指示。我國古人也常說“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大家在生活中有沒有做到勤儉節約呢?習近平總書記的諄諄教誨,民法典有明確規定,中華傳統文化有要求,我們必須做到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否則,也是違法。

除了法律價值、理念的引導,民法典對社會生活的規範主要體現在七編(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1260個具體條文中。舉個例子來說,在疫情期間,線上學習成為主要方式,老師們成為“網紅主播”,同學們成了忠實粉絲。同學們在感受網絡帶給我們便利的同時,也體會到了虛擬世界與現實社會的緊密聯繫。每天線上學習,線下寫作業;課餘時間,部分同學還休閒參與網絡遊戲;有沒有同學在看網絡直播時,給過主播打賞?

案例

前段時間,天津就發生了這樣一起案例。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16歲的小劉三個多月打賞某主播近160萬元鉅款。父母得知後,萬分焦急,多次向網絡平臺索要,遭對方拒絕。官司打到了法院,經和解,平臺返還全部打賞。

這個案子,大家可能都驚訝於子女動用了父母這麼多的錢財;但大家也要思考,為什麼直播平臺與父母為是否返還打賞存在法律爭議?這就需要到民法典中去找依據。“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貫穿民法典始終。未滿8週歲,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實施的網絡打賞行為無效,監護人有權要求返還。8週歲以上的,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為還沒有經濟收入,用父母的錢打賞?必須父母同意。這就是受限制的民事行為。滿18週歲是成年人,依法享有法律規定的一切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

用好民法典,讓少年的你在陽光下健康成長!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婦聯、共青團中央、教育部等部門有關負責人與北京二中師生代表聆聽授課。

2 民法典是一部護身寶典

明確了未成年人的權利義務

掃碼買一瓶飲料,就是簽約履約行為;乘地鐵或公交來校上學,就是與地鐵或公交訂立並履行運輸合同的過程;用手機下載APP,就簽訂了一份授權的格式合同,等等。民事行為無處不在,是我們學習、生活的基礎活動。民法典格外關注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問題,專門設立各種特殊保護規定,“特別的愛給特別的你”。

(一)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

一說到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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