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有網友諮詢這樣的問題
“多大年紀就不能開車了?”
相信很多人也有這樣的疑問吧
那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權威解答吧
七十週歲以上
應當每年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年滿70週歲的老年駕駛人,在記分週期結束後30日內,到車管所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如果年滿70週歲的老年駕駛人,在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機動車駕駛證將被註銷。
60週歲不能開大中型車
也就是說,對於已持有C1或C2機動車駕駛證,日常駕駛私家車出行的市民來說,只要身體條件符合機動車駕駛的相關要求,未規定駕車的年齡上限(低速載貨汽車除外)。
而對於持有大中型客貨車準駕車型的駕駛人來說,年齡一旦達到60週歲,須儘快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駕駛證標準照片及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到車管所將原準駕車型降為“C1或C2”。
如日常出行確已不需要原準駕車型,可以提前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及駕駛證標準照片,到車管所申請辦理“自願降低準駕車型”業務。
駕駛證年齡的問題
你get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