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為了愛情盜竊 愛人卻走了

李青你好:

我是一個傷心的姐姐,弟弟今年6月份因為盜竊罪被抓,上週開庭了,可是他即將結婚的女朋友根本沒露面。看到弟弟上庭和退庭時的眼神,我心都碎了。

弟弟是我們大家族惟一的男孩,伯伯家有兩個女兒,我們家是三個孩子,弟弟最小。所以從小比較縱容他,他也常常做些任性的事,也有點好逸惡勞。他職高畢業,家裡還出錢讓他學過廚師和汽車修理,都沒有學出來,做事也是有一天沒一天的,總是安定不下來。因為沒有一技之長吧,快30歲了也沒有好好交個女朋友。我們也很著急。前年,弟弟說找到了真愛。那個女孩就叫她小婷吧,今年23歲,但有過一段婚史,沒有孩子,我們家不是很滿意,但弟弟說自己很愛她,我們也覺得以弟弟的條件,也沒資格挑女方,就答應下來了。去年父母還借錢給弟弟買了一個二手房,準備年底給他們辦婚事,然後9月分時,幾個公安到家裡把弟弟帶走了,我們才知道他參加了一個盜竊團伙,專門偷電纜。弟弟的涉案金額有好幾萬塊錢,律師說弟弟肯定會判刑,至少是3年。全家人都很著急,等大家平靜下來突然發現小婷已經很久沒跟我們聯繫了,也從來沒有說過要去看弟弟。可憐我弟弟跟我們見面時還說他是想讓小婷過好日子才走上這條路的。開庭的時候,看著弟弟的目光一直在搜尋,我們知道他在找小婷的身影,可是隻能失望了。

我給小婷打電話,希望她能去看一下弟弟,哪怕給弟弟寫個留言也行,她說她媽不准她跟我們家來往,一直把她鎖在家裡出不去。這話我們不信,她什麼時候聽過她媽的話呢?哄我們而已。

其實我們沒有想過小婷會一直等我弟弟,但是也不能這樣絕情吧,畢竟是準備結婚的人啊。

傷心的姐姐

弟弟為了愛情盜竊 愛人卻走了

傷心的姐姐:

你好。

弟弟遭遇牢獄之災,這個時候他對愛情的需求勝於親情,來自未婚妻的支持和慰籍作用要遠遠大於父母和姐姐,可是未婚妻在最需要她的時候卻跑了,確實夠讓人傷心的。作為親姐姐,在感情上自然接受不了,但是有什麼辦法呢?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句話一直是個中性的陳述,不含褒貶,說明是常見現象。在各種版本的人權宣言中,生命,健康,自由,追求幸福,免於恐懼,都被列入天賦的自然權力,但其中都沒有“獲得愛”這一條。一個人去愛另一個人,為他付出為他犧牲,從來都是出於自願,不是這個人必須盡到的義務。

電視劇《琅琊榜》裡蕭景睿有一段臺詞,正可以挪用在這裡,他被自己尊敬信任的好友狠狠地利用傷害了一把,但他看得很通達:“人總有取捨,你取了你認為重要的東西,捨棄了我,這只是你的選擇而已。若是我因為沒有被選擇而心生怨恨,那這世間,豈不是有太多不可原諒之處,畢竟誰也沒有責任要以我為先,以我為重。無論我如何希望,也不能強求。”

一個女孩子,她願意等你弟弟,是她的情義,她不願意,也是她的權力。我們不能強求,甚至沒有資格去指責批評。你要求她對你弟弟這個即將判刑的未婚夫不離不棄,只能用極高的道德約束才能達成,幾近於道德綁架。可是道德綁架這件事,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愛只是他人對我們的饋贈,朋友之誼,男女之情,夫妻之親,都是如此,他人願意對我們好,我們要感恩和珍惜,他人要收回這份好,也是他們的權力,我們也只能接受。有這樣的認識,再碰到類似情況,也許就能少一點抱怨和怨恨,多一些坦然和淡定。

既然我們不能指望別人的愛和幫助,那就只有靠自己。你弟弟的處境,是他自己一手造成,也需要他自己獨立承擔,你和家人幫不了他,就算那個女孩子在,於他來說也只是多一點念想,這個挫折還是得他自己渡過去。只能希望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將來能順利地重新上路。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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