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遠:巡察“熔爐”鍛造有為幹部

為進一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把巡視巡察崗位作為發現、培養、鍛鍊幹部重要平臺的指示精神,加強巡察隊伍建設,壯大巡察骨幹力量,靖遠縣委出臺了《關於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巡察機構掛職鍛鍊的暫行辦法》,從縣農業農村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林草局等部門選派了6名優秀年輕幹部到縣委巡察機構掛職鍛鍊,並編入縣委第十一輪巡察的4個巡察組,分赴各被巡察單位開展巡察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縣委巡察辦對掛職幹部實行“以老帶新+以巡帶訓”培養管理模式,平時將掛職幹部分配到各股室學習鍛鍊,幫助其儘快進入角色,融入新環境、新崗位,巡察期間全部編入巡察組,直接參與對被巡察黨組織的“政治體檢”,經受實戰鍛鍊。同時按照掛職規定要求,明確了對掛職幹部的監督考核管理,掛職幹部在縣委巡察機構工作期間,年度考核與縣委巡察辦一起進行,掛職幹部要嚴格遵守“十不準”“八個嚴禁”等巡察紀律,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對不適合從事巡察工作的人員,將及時予以調整。

通過建制度、搭平臺,我縣將巡察工作推進與幹部培養鍛鍊緊密結合,既充分體現了縣委落實巡察工作主體責任,全面從嚴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又破解了巡察“抽人難、難抽人”的問題,向巡察隊伍輸送了新鮮“血液”,充分發揮了巡察崗位的“熔爐”、“練兵場”作用,實現了幹部成長與巡察工作雙促進、雙提升。

(供稿:王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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