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予離婚。為家庭瑣事爭吵,夫妻感情破裂,已生活20多年

在一段婚姻之中,有時間夫妻感情的破裂並不需要經歷什麼大大的風浪,往往只是時間長了,久了,兩個人太過熟悉罷了,熟悉到明白彼此之間並不合適罷了。

很多人也曾認為,如果夫妻之間沒有觸碰底線,一切的婚姻矛盾都可以調節,但事實往往又比較無情,不愛時,就算是夫妻也將分離。

請大家一起來看看下面這個離婚案例吧,這對夫妻並沒有什麼大的矛盾,離婚的原因也僅僅只是家庭瑣事。

法官:不予離婚。為家庭瑣事爭吵,夫妻感情破裂,已生活20多年

因家庭瑣事而產生離婚訴訟案例

(書寫君對原判決書中涉及的姓名、具體地址、日期等信息進行了處理,其中拗口的句段進行口語化調整,便於大家閱讀)

原告:男,漢族,無業,住所地:遼寧省海城市。

被告:女,漢族,無業,住所地:遼寧省海城市。

原告(男方)訴被告(女方)離婚糾紛一案,法院受理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並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被告及其委託代理人均到庭參加訴訟。

原告(男方)訴稱:

原、被告雙方登記結婚後,生育一兒。原、被告雙方因家庭瑣事爭吵,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夫妻分居已達2年以上,依法應准予離婚。

原、被告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曾購買按揭貸款樓2處,分別登記在原、被告雙方名下各一處,特請求共同分割,且有共同債務70萬元左右,也需要共同承擔。

原、被告雙方經多次協商未果,無奈訴至法院,請求:1、離婚;2、婚生兒子,現年17週歲,歸原告(男方)撫養;3、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共同分割和承擔。

法官:不予離婚。為家庭瑣事爭吵,夫妻感情破裂,已生活20多年

被告(女方)辯稱:

不同意與原告(男方)離婚。原被告經人介紹相識,相處三個月,彼此感覺良好,決定結婚。

當時因被告(男方)未達到法律規定的婚齡,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後於2002年舉辦了結婚儀式,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之後辦理了結婚登記,到現在已經共同生活20多年。

夫妻雙方感情基礎十分牢固,育有一子,現年17週歲,在讀高中,馬上面臨高考,雖然在日常生活中會因為一些生活瑣事而發生爭吵,但實屬正常,沒有影響到夫妻感情,更沒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男方)起訴離婚無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法官:不予離婚。為家庭瑣事爭吵,夫妻感情破裂,已生活20多年

法院判決:

經審理查明,原告(男方)與被告(女方)於2002年9月份舉辦結婚儀式,後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婚生男孩於2003年出生。原、被告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故原告(男方)訴訟來院。

上述事實,除原、被告的當庭陳述外,原告(男方)提供的證據有:結婚登記證一份。被告(女方)提供的證據有:錄音資料一份。

上述證據,經庭審質證及本院審查,所證事實足資認定,予以採信。

法官:不予離婚。為家庭瑣事爭吵,夫妻感情破裂,已生活20多年

本院認為:

婚姻關係的存續與否應以感情為基礎。

原、被告雖為家庭瑣事產生矛盾,但原告(男方)未能提供夫妻感情已破裂的相應證據,且被告(女方)明確表示不同意離婚,故對於原告(男方)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駁回原告(男方)要求與被告(女方)離婚的訴訟請求;

二、駁回原告(男方)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150元,由原告(男方)承擔。

法官:不予離婚。為家庭瑣事爭吵,夫妻感情破裂,已生活20多年

情感解讀:

這一個故事性極為簡單的離婚案例,但卻是很能夠代表一些相處時間較長的夫妻關係。

在這份離婚訴訟中,最重要的關鍵詞只有兩個,家庭瑣事和夫妻感情。一段婚姻,因為家庭瑣事而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這聽起來會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卻又是情理之中。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細節很值得關注,這對夫妻已經共同生活了20多年,要知道人生能有多少個20年?這20多年的相處,沒能讓這對夫妻感情更加深厚,反而因為熟悉而發現不合。

那麼,在婚姻中,特別是相處多年的老夫老妻,應該怎麼找到正確的相處之道,避免產生更多的家庭矛盾呢?

法官:不予離婚。為家庭瑣事爭吵,夫妻感情破裂,已生活20多年

01.尋找共同的目標

想要維護好婚姻關係,首先需要明白的一點就是,婚姻的目的是什麼?為什麼要結婚?

其實,婚姻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兩個相愛的人有了相同的目標,所以生活在了一起。這其中的關鍵就是共同的目標!

如果一對夫妻沒有共同的目標,一旦兩個人走錯了方向,必然會面臨感情破裂的時候。只有當夫妻擁有共同的目標,才能不斷調整前行中的錯誤,同甘共苦,風雨同行。

02.尊重對方的樂趣

夫妻之間除了共同的目標,也需要相互尊重對方的隱私與樂趣。

每個人都會有自己所喜歡的事情和愛好,夫妻之間如果對彼此的愛好都要強行夾雜在一起,那絕對會是各種矛盾的開端。

比如丈夫喜歡玩遊戲,妻子喜歡追劇,只要兩個人愛好不會影響夫妻前行的步伐,那就需要尊重對方。

當然,若是沉迷其中,那就正好表明了夫妻之間的共同目標已經不一致,這也是無法攜手一生的根本原因。

法官:不予離婚。為家庭瑣事爭吵,夫妻感情破裂,已生活20多年

03.加強生活的互動

除了最根本的夫妻共同目標,在夫妻前行的路上,生活中的互動也不能缺少。

就如同要做一道菜,夫妻共同的目標就是那一道菜,而生活的互動就是做菜的佐料,如果佐料放少或放多,也就會影響整道菜的成敗。

所以夫妻之間的互動少不了,也不能太過頻繁,特別是老夫老妻,有時候一句問候、一句關心就是愛的延續。

相信能夠理解這三點的夫妻,長久的關係會更加穩定!

希望能夠借用失敗的感情,為大家解決心中困擾!如果您認同書寫君觀點,請加個關注,收藏、點贊、轉發一下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