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及专利资产的评估


(一)专利及专利资产的定义: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的发明创造应符合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三性”要求,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特点包括: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可转让性。

专利资产,是指权利人所拥有的,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专利权益。专利资产权益包括专利所有权和专利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的具体形式包括专利权独占许可、独家许可、普通许可和其他许可形式。

专利及专利资产的评估


(二)专利评估的方法:

1、收益法。

专利资产评估首选方法,也是国内、国际通用的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也叫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专利资产未来寿命期内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专利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其核心是收益年限、收益额、折现率。由于专利资产历史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及虚拟性的特点,特别是许多高新技术成果往往凝聚着研发人员大量创造性的劳动,而创造性的劳动一般难以用确定的量化指标表达,因此专利资产评估大多用收益法。

2、成本法(或用期权定价法)。

当某项专利技术尚处于早期开发阶段时,其研究结果具有强烈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专利的经济收益较难确定,或者收益预测结果的不确定性较大,用成本法或者期权定价法更为合适。其成本包括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等。期权定价还要考虑未来的投入、收益现值、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等因素。

3、市场法。

将专利资产与最近售出的类似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的使用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交易市场,选取的参照项目与被评估资产的经济指标、技术特征具有可比性,同时资料是可收集到的。随着国内知识产权交易所的活跃程度逐渐加大,未来市场法的应用将会逐步扩大。

专利及专利资产的评估


(三)专利权评估注意事项:

——如果一项专利(某些实用新型专利)不具有新颖性或者未来不能为拥有人带来经济利益,则不能称之为评估意义上的专利资产。

——评估对象为专利所有权的,应当关注专利权是否已许可他人使用及使用权的具体形式,并关注其对专利所有权价值的影响。评估对象为专利使用权的,应当明确专利使用权的具体形式。

——要明确专利资产的基本状况,通常包括: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申请的国别或者地区;专利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专利的法律状态;专利申请日;专利授权日;专利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权利要求;专利使用权利。

——是否与其它无形资产如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共同发挥作用,注意价值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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