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內庭外同發力 巧解家事“千千結”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睦則社會安定,家庭幸福則社會祥和。近年來,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抓住家庭這個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

2019年至2020年8月31日,興寧區法院共審理婚姻、家庭、繼承等家事案件627件,結案479件,結案率76.4%,調撤269件,調撤率56.2%,實現了無錯案,無超審限,無信訪纏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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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護令制止家暴男

興寧區法院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

姜某與吳某於1997年登記結婚。自2014年起,姜某不知何故對妻子吳某多次實施家庭暴力。無奈之下,吳某選擇分居。但兩人見面時,姜某仍對吳某拳腳相向。吳某曾向公安機關報案,但未能徹底制止姜某的家暴行為。為了保護自己,吳某向興寧區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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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興寧區法院家事糾紛審判團隊法官審查了吳某提交的相關證據後,作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裁定禁止姜某對吳某實施家庭暴力以及威脅吳某。興寧區法院在受理案件後的72小時內作出裁定並完成申請人、被申請人、公安機關和居委會的送達工作,確保有關單位和組織能夠了解並協助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執行。

在通知姜某到法院進行送達時,興寧區法院家事糾紛審判法官還對姜某進行了思想教育和訓誡,告知姜某如其違反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興寧區法院將依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多元“一站式”化解家事糾紛

興寧區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和家事少年審判中心設立婚調委工作室、惜緣工作室,與城區司法局、婦聯等部門聯手,加大家事案件調解力度,將多元化解貫穿於訴訟全過程,實現糾紛“一站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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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當丈夫王某向興寧區法院提交訴狀起訴離婚後,一直在家相夫教子的妻子陳某向法院尋求幫助。興寧區法院婚調委工作室心理諮詢師接到案件後,立即聯繫雙方到法院進行調解。

調解中,陳某哭訴稱自己懷孕後就辭職在家,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王某決心離婚後已離家兩個多月,一歲的小孩患病無錢醫治,房東又催繳租金。但王某冷漠地表示自己也沒有經濟能力支付。陳某情緒激動,精神幾近崩潰,法官建議她到惜緣工作室接受心理諮詢。

在心理諮詢師朱老師的耐心開導下,陳某情緒逐漸平復。與此同時,家事法官聯繫興寧區婦聯,為陳某申請救助金,暫解其燃眉之急。因二人感情沒有挽回的餘地,在法官悉心調解下,雙方達成離婚協議,王某按月支付小孩的撫養費。

據瞭解,興寧區法院建立為每一起家事糾紛案件出具心理疏導和評估報告的“一案一報告”制度,有效地排解當事人的負面情緒和積怨,防止家事糾紛轉變為治安事件或“民轉刑”案件。 自2018以來,該院婚調委工作室和家事特邀調解員隊伍參與調解案件535件,有128件糾紛在立案前化解,立案後調解成功案件102件。

針對離婚率逐年攀升的態勢,興寧區法院在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掛牌成立“家事巡回法庭”,把法庭搬進婚姻登記處,為婚姻家庭糾紛當事人提供及時、有效、專業的前置調解服務,最大限度地挽救有希望和好的家庭。

助推和諧家庭家風建設

“現在開庭”,隨著法官法槌落下,模擬法院庭審正式開始。經常在學校欺負其他同學的“被告人”被帶上法庭,由於造成“被害人”身體輕傷一級,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教育環節,“被告人”最終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日前,興寧區法院開展主題為“了不起的少年——走進興寧區法院,做一個小小法官”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邀請35組家庭一同走進法院,旁聽模擬法庭,學習法律知識。

庭內庭外同發力 巧解家事“千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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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寧區法院採取多項措施,推進訴源治理工作,將司法觸角延伸到社區、村鎮、校園等,使糾紛止於未發、止於萌芽狀態。

針對在審理案件時發現的有關家庭糾紛、教育管理、部門監管等問題,興寧區法院及時向有關單位、部門發出司法建議。打造“法治引路人”項目,面向家事糾紛當事人、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長開設“家事課堂”“青春課堂”“家長課堂”,強化親子教育,提高家庭成員的法律素養,促使理性處理家庭問題和子女教育問題,助推和諧家庭家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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