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就是折中之學:“不要太……”

哲學研究是深奧的,生活運用是簡單的。為了運用,我們需要化深奧為簡單,以對我們的生活有所幫助。

什麼是哲學?顧名思義,哲學就是折中之學,即“中庸之道”,不走極端,即“不要太”。對立統一規律告訴我們:世界不可能只是一元的,如果世界絕對是一元的,何來“對立”與“統一”——只有男女一方,何談婚姻;世界也不絕對是二元的,男女畢竟是分立的。所以,世界既是一元的,也是二元的:微觀是一元的,宏觀是二元的。“不要太”就是:對任何主張,都不要太信,也不要太不信,例如:不要太認真(或慷慨,或懶惰),也不要太不認真(或不慷慨,或不懶惰),等等類似情形。物極必反。

凡事不可“唯”,唯心和唯物都是絕對化,前者過分強調主觀努力的重要性,後者過分強調客觀原因的重要性,這是其本身的價值,其價值更在於:後者可以防止前者在強調主觀努力的同時,走上苛責自己的程度,前者有助於防止後者在分析客觀原因同時,走向“強調客觀理由”的程度,不能偏廢。“謀事在人”走向極端就會自虐,“成事在天”走向極端就會自怠。對立是手段,統一才是目的。物質的前提性作用和精神的決定性作用不可混同。

辯證法強調要根據變化了的情況決策,形而上學強調永遠不要忘記問題的根本和實質,“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合乎前者,“萬變不離其宗”合乎後者,當變不可不變,不當變不可隨意變。性質和原則基本不變,數量和方法時刻在變。做人要有原則,做事要有方法。

可知論讓我們勇於探索,不可知論讓我們謹慎決策。膽大與心細,不可偏廢。

無神論讓我們無畏,有神論讓我們不可恣意妄為;有神論有助於安慰失敗者,使其獲得解脫,也有助於威懾作惡者,使其心存敬畏;勇於抗爭、質疑態度或批判精神是無神論的意義;尊重秩序、保持道德、或思想平和是有神論的意義;該抗爭別認命,該認命別抗爭,該認命不認命不對,該抗爭不抗爭也不對。有神論還有助於使人們因神秘感而保持生活趣味,對培養科學、藝術人才想象力大有裨益。先驗論強調先天稟賦重要,經驗論強調後天努力重要,還是不可偏廢。

唯心史觀強調少數精英人物智慧的作用,唯物史觀強調多數人執行的力量,強調前者是為了讓多數人懂得向有智慧者服從的重要性,強調後者是主張有智慧者不可失去民心,其實就是智與力的關係。智無力,則為空智,力無智,則為蠻力。缺乏智慧者不可固執己見,精英人物不可恃才傲物。少數人起關鍵性作用,多數人起基礎性作用(決策權歸精英,監督權歸民眾)。失去民心,則變成光桿司令,不懂服從則盲目衝動,烏合之眾或孤家寡人同樣一事無成。蘇格拉底認為,知道自己無知是有智慧的表現,反之,則是愚蠢。說得很對,知道自己無知的人會求知,會謹慎。

對立的雙方各有其價值,也各有其片面性,一方既有其本身的存在意義,又有為對方糾偏而存在的意義。在雙方結合過程中,一定要處理好具體做法的“度”的問題,這才是問題的關鍵。託利得定律告訴我們:測驗一個人的智力是否屬於上乘,只看其腦子裡能否同時容納兩種相反的思想而無礙於其處世行事。思可相反,得須相成。哲學上的對立流派皆當如此。

雞生蛋、還是蛋生雞,哪個是正確的?在其適合時空內都是正確的,在養雞場,雞生蛋是正確的,在孵化場,蛋生雞是正確的。有些時空,物質的前提性作用重要,有些時空,精神的決定性作用重要,不可一概而論。沒有物質,很難有精神,有了物質,甚至更好的物質,也不一定有更好的精神,反倒是更好的精神會有更好的物質。從長遠來看,決定戰爭勝負的不是武器,但也絕不可忽視武器的作用,尤其在具體戰役中。在第一個時空不具備的物質條件,如果有了主觀努力,在第二個時空就會具備,但如果沒有主觀努力,物質條件就很難改善。前提條件決定短時可行性,精神因素決定長期品質水平。不能一概說物質決定精神。

世界是充滿矛盾的,但又是沒有矛盾的,在痛苦探索期,世界充滿矛盾,在找到最優辦法後,矛盾迎刃而解,世界又是沒有矛盾的;世界對於愚者,寸步難行,對於智者,幾乎沒有誤區和難題。社會發展的動力不是矛盾,而是人的慾望追求,人如果沒有慾望,哪來什麼矛盾。

絕對相反的主張在哲學上、在行動上實際是不存在的,只是表述者為了使人們更透徹更鮮明地理解己方觀點而採取的一種極端的詞語表述,也就是說“唯心”或“唯物”實際是不存在的,實際的態度或主張總是在唯心和唯物的兩個極端之間移動。主張“動”、或“靜”的絕對性,不可能不承認“靜”、或“動”的相對性。所謂錯誤,實際是應該以唯物為主,卻錯為唯心為主,或相反,或二者比例不當而已。其它範疇如辯證法和形而上學、可知論和不可知論、有神論和無神論、先驗論和經驗論、唯心史觀和唯物史觀也同此情形。對立雙方表面是矛盾的,就具體時空而言,其實是結合為統一的(結合不好,則事不成)。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理解哲學對立的流派:絕對的膽大或膽小是不存在的,僅看字面表述,二者主張水火不容,但實際二者統一於一個時空:以膽大為主,還是以膽小為主,錯誤在於錯選,或過分膽大或過分膽小(例如,敢不敢創業,要更多采用“膽大”的理論,要有魄力,但也不能膽大得沒邊,開車要更多相信“膽小”的理論,但也不能小到不敢開的程度)。總之,絕對化實際是不存在的,走極端是指被強調的程度過高。斷言一種主張的對錯是荒謬的。現實生活經驗也告訴我們,只信一面之理是過不好日子的,那會走火入魔。該信哪個主張就信哪個主張,該信到什麼程度就信到什麼程度是最對的。

這個世界既是物質的,又是精神的;既是一元的,又是二元的;既是神的,又是人的;既是靜的,又是動的;既是進步的,又是重複的;既是有意義的,又是無意義的;既是先驗的,又是經驗的;既是充滿矛盾的,又是無矛盾的;既是有秩序的,又是無秩序的;既是有原因的,又是無原因的;既是無限的,又是有限的;既是索取的,又是奉獻的;既是假惡醜的,也是真善美的等等。對這個世界,不認真不行,太認真也不行。千奇百怪、充滿奧秘,人類才不會感官疲勞。

人類的思維和智慧就是在“剪不斷、理還亂”的兩難選擇中鍛鍊並前行的,如果世界一清二白,毫無奧秘,人類無興趣就退化了。意義不在於結果,而在於爭論本身。通俗而言哲學:這個世界,說是那麼回事又不是那麼回事,說不是那麼回事又是那麼回事。每個理論都有道理,也都有其片面性,只有所有理論的價值總和才是正確的,在不同時空,有所選擇和側重。世界到底是什麼樣的、到底哪一派是對的,這樣的斷語無意義,更是錯的。千萬不能一方完全否定另一方。自圓其說的理論註定是錯的,因為永遠存在對立的主張。只信一個道理沒有道理,每個道理都有道理。

西方哲學有人主張上帝永存,有人主張上帝已死,判斷哪一個主張的對錯意義不大,對需要震懾的惡人,或需要安慰的弱者,上帝永存的主張就是對的,分別給予他們震懾或安慰,對於宗教信仰走火入魔者,或高尚的強者,就需要後者的主張使他們恢復理智,或儘量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

我們學習哲學,一是為了瞭解外面的世界,但更重要的是為了瞭解、並把控自己。其實在很多時候,我們無法準確地預知外面的世界,那麼怎麼辦呢?只要能很好地瞭解自己就行了。人們犯錯誤,往往不是因為不瞭解外面的世界,而是因為不瞭解自己,違背常識。

什麼叫學好了哲學?就是:怎麼信理兒,效果最好,就怎麼信理兒。理兒本身沒有那麼重要,說的太多也沒用,都是為了讓人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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