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口"大移民",流放為何成為"新移民"方式

導語:隨著人們生活條件越來越富庶,移民的現象也越來越普遍。可能很多讀者朋友都認為移民是現代才興起的,但早在中國古代,"移民"並不少見,但相比於現在人們為了追求更美好生活而移民,當時的"移民"更多的是心酸與無奈。

一、追根溯源看流放

中國古代的"移民"主要是從經濟發達的北方向較為荒蕪的南方遷徙,換言之就是流放。流放是古代最常見的一種懲罰方式,有許多的歷史名人都有過被流放的經歷,例如蘇東坡、辛棄疾等。自秦漢以後,流放制度一度被遺忘,直至唐代,被統治者遺忘的流放制度又被重新重視起來,在唐代繼承發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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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在秦漢時期被廣泛應用

要說起這個流放制度,就得從堯舜時期說起,在《尚書·舜典》中就提到了舜的弟弟象,本應該除以五刑,但象畢竟是自己的親弟弟,舜便將其流放至遠方。不只是象,還有三苗、共工等異族首領都被流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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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屬於刑罰的一種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流放是屬於刑罰的一種,是統治者為了凸顯自身寬宏大量而出現的懲罰手段。根據唐代張守節的記載:"御魑魅,恐更有邪諂之人,故流放四凶以御之也。"流放也作為開發蠻夷之地,抵禦外族入侵的手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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瘴氣多發的嶺南被作為流放之地

既然是要流放,就不可能流放到富庶之地,不然那就不叫流放了,而是"享福"。對於流放的地點,肯定是有一番講究,在古人的認知中,南方地處偏遠,又遠離經濟政治中心,人口稀少;再加上南方多瘴氣,多蛇蟲鼠蟻,還時常遭受蠻族入侵,自然是流放的上上之選。恰好嶺南就完全滿足了以上要求。

從秦代開始,嶺南地區就有大規模的移民,移民的地點集中在桂林、象郡、南海等地。這時期的移民帶有強烈的軍事色彩,有人會好奇了,流放的不是帶罪之身嗎?讓他們去守衛邊疆,能靠得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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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的流放更具有懲罰意義

這就是秦漢之間的不同了,漢代也有流放制度,但是漢代的流放群體是犯了死罪之人,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不方便刑殺,便將他們發配去嶺南一帶。秦代流放之人大多是犯了輕罪,罪不致死,因此被髮配嶺南戎邊,發配之人的家屬也要一同隨行,"以適遣戎",雖說是刑罰,但是更多的是軍事移民性質。

二、漢代的流放

我們接著來說說漢代。漢武帝在平定南越以後,在嶺南設郡,公元前二十四年,京兆尹王章因"大逆不道"被處死,他的妻子流放到嶺南的合浦。可以說,漢代的流放幾乎是針對大逆不道者,前有漢哀帝罷免大司馬董賢,其自殺後將家人流放嶺南,後又有東漢和帝將竇憲女婿郭舉以結交外戚之名誅殺,家屬流放合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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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往往都會受牽連流放

漢代但凡涉及忤逆謀位之罪,幾乎都是將其本人誅殺,其家屬流放嶺南,根據《資治通鑑》中的記載,漢代的流放官員家屬幾乎都被流放至嶺南。雖然《資治通鑑》的記載不盡詳細,但已經足以說明南遷的趨勢。

漢代流放嶺南的性質多是為了懲罰、懲治犯有"大不敬"、"忤逆犯上"者,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帶有教化南方少數民族的意向。漢武帝在嶺南設郡以後,將流放的"罪人"安排在各少數民族之間,使其"稍知言語,漸見禮化"。

三、流放制度的完善與政治鬥爭

在秦漢至唐之間歷經三國、魏晉南北朝等時期,對流放制度也相應的繼承下來,但是並沒有將其列入明確的刑罰種類,因此在規模上遠遠小於秦漢時期。但是在隋朝時,流放的規模有一定數量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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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時期為了戎邊而大肆流放人員

公元604年,漢王楊諒因謀反被貶為庶民,其部下"吏民"二十萬餘人流放嶺南,此後又有王室成員邵國公楊綸、衛王楊集等流放嶺南,形成了大規模的人口南遷浪潮。實際上這是隋朝效仿秦漢時期將流人充實邊防的做法,但是這種做法也造成了"刑罰過重"的弊端,出現了長吏僅貪尺布鬥米便被髮配嶺南。由於流放人數實在過多,導致親朋相送哭聲千里,而路途遙遠導致因路遇瘴毒死之八九。

到了唐朝,這時期流放制度得到了完善,在國家刑罰系統中形成了笞、杖、徒、流、死五套刑罰體系,並得到廣泛應用。在《唐律疏議》中對流刑作出了詳細的記載,對於被流放者,若是家中妻妾老小想要跟隨,也任由他們一同前往,並且可以與流放者一同將戶籍落在流放地,這就相當於將流放制度與"移民"相結合,讓流放之人能夠徹底移民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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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建立起完善的流放制度

由於唐朝流放的官員實在是太多了,至今未能統計出詳細的數據,但通過《唐刺史考全編》的記載得知,天寶年間被流放到嶺南的士族就不下兩千人,並且有大量被流放的士族官員家屬被當地的村落首領虜獲。

這時候就衍射出一個問題,為什麼當時那麼多官員會被流放到嶺南,而且他們雖然是戴罪之身,但也不是可以任由當地的部落村落屠殺殆盡的。其實在天寶年間,當朝宰相李林甫就被人指控在嶺南一帶僱人殺害流放的官員。這種情況並不只是存在於唐玄宗時期,在武則天時期就出現了當朝官員僱人殺害被流放至嶺南的"五王",以免其東山再起。可以看到,被流放嶺南的官員,往往作為政治的犧牲品而任人宰割,命喪黃泉。

四、左降官與人口流動

除了流放制度,還有另一種帶有流放色彩的"移民"制度,那就是"左降官"。看到這個詞中"降"、"官"的字眼,大家可能就能猜到這是一種貶官的制度。的確,左降官與流放相比,前者是"遷為遠官",後者是為了"減死",但是它們都帶有流放性質。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左降官的官員雖然還是官身,但是他們大多數都無望重返朝堂,在唐朝中後期,左降官被作為排除異己的手段使用,導致了嶺南地區左降官的數量越來越多,光是被降至嶺南的宰相就有不下五位,明代的王守仁對此評價為"故以譴謫而至者,或未必盡皆賢士君子,而賢士君子居多。"

左降官的大批到來,也令得很多本身是北方士族的家族從此定居嶺南,究其原因有二:

1.左降官來到嶺南地區以後,之間相互聯姻。左降官的數量實在是過於龐大,嶺南一帶由此聚集了許多士族,當較早來到嶺南地區的左降官紮根嶺南以後,後來的左降官往往會選擇與其聯繫,在這"山高皇帝遠"的地方緊緊抱團,不再參與朝政。

2.被貶的左降官深知回朝無望。曾經著名的宰相李德裕就被貶至今天的廣東潮州,後又被貶至海南,朝廷還下旨其長任海南,這就相當於將其完全限制於嶺南。在李德裕死後,他的弟弟也定居海南,徹底在此地紮根。

結語:流放雖然是一種刑罰,但它對於嶺南的意義是非凡的。流放為嶺南帶來了最早的"移民",對維護我國古代領土主權完整具有重要意義,其次漢代以後的流放主體多是官員,官員作為高素質群體,對嶺南地區的少數民族具有教化作用;最後,北方士族為代表的中原文化,為嶺南的開發提供了物質以及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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