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口"大移民",流放为何成为"新移民"方式

导语:随着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富庶,移民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可能很多读者朋友都认为移民是现代才兴起的,但早在中国古代,"移民"并不少见,但相比于现在人们为了追求更美好生活而移民,当时的"移民"更多的是心酸与无奈。

一、追根溯源看流放

中国古代的"移民"主要是从经济发达的北方向较为荒芜的南方迁徙,换言之就是流放。流放是古代最常见的一种惩罚方式,有许多的历史名人都有过被流放的经历,例如苏东坡、辛弃疾等。自秦汉以后,流放制度一度被遗忘,直至唐代,被统治者遗忘的流放制度又被重新重视起来,在唐代继承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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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在秦汉时期被广泛应用

要说起这个流放制度,就得从尧舜时期说起,在《尚书·舜典》中就提到了舜的弟弟象,本应该除以五刑,但象毕竟是自己的亲弟弟,舜便将其流放至远方。不只是象,还有三苗、共工等异族首领都被流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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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属于刑罚的一种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流放是属于刑罚的一种,是统治者为了凸显自身宽宏大量而出现的惩罚手段。根据唐代张守节的记载:"御魑魅,恐更有邪谄之人,故流放四凶以御之也。"流放也作为开发蛮夷之地,抵御外族入侵的手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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瘴气多发的岭南被作为流放之地

既然是要流放,就不可能流放到富庶之地,不然那就不叫流放了,而是"享福"。对于流放的地点,肯定是有一番讲究,在古人的认知中,南方地处偏远,又远离经济政治中心,人口稀少;再加上南方多瘴气,多蛇虫鼠蚁,还时常遭受蛮族入侵,自然是流放的上上之选。恰好岭南就完全满足了以上要求。

从秦代开始,岭南地区就有大规模的移民,移民的地点集中在桂林、象郡、南海等地。这时期的移民带有强烈的军事色彩,有人会好奇了,流放的不是带罪之身吗?让他们去守卫边疆,能靠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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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流放更具有惩罚意义

这就是秦汉之间的不同了,汉代也有流放制度,但是汉代的流放群体是犯了死罪之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方便刑杀,便将他们发配去岭南一带。秦代流放之人大多是犯了轻罪,罪不致死,因此被发配岭南戎边,发配之人的家属也要一同随行,"以适遣戎",虽说是刑罚,但是更多的是军事移民性质。

二、汉代的流放

我们接着来说说汉代。汉武帝在平定南越以后,在岭南设郡,公元前二十四年,京兆尹王章因"大逆不道"被处死,他的妻子流放到岭南的合浦。可以说,汉代的流放几乎是针对大逆不道者,前有汉哀帝罢免大司马董贤,其自杀后将家人流放岭南,后又有东汉和帝将窦宪女婿郭举以结交外戚之名诛杀,家属流放合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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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往往都会受牵连流放

汉代但凡涉及忤逆谋位之罪,几乎都是将其本人诛杀,其家属流放岭南,根据《资治通鉴》中的记载,汉代的流放官员家属几乎都被流放至岭南。虽然《资治通鉴》的记载不尽详细,但已经足以说明南迁的趋势。

汉代流放岭南的性质多是为了惩罚、惩治犯有"大不敬"、"忤逆犯上"者,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带有教化南方少数民族的意向。汉武帝在岭南设郡以后,将流放的"罪人"安排在各少数民族之间,使其"稍知言语,渐见礼化"。

三、流放制度的完善与政治斗争

在秦汉至唐之间历经三国、魏晋南北朝等时期,对流放制度也相应的继承下来,但是并没有将其列入明确的刑罚种类,因此在规模上远远小于秦汉时期。但是在隋朝时,流放的规模有一定数量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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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时期为了戎边而大肆流放人员

公元604年,汉王杨谅因谋反被贬为庶民,其部下"吏民"二十万余人流放岭南,此后又有王室成员邵国公杨纶、卫王杨集等流放岭南,形成了大规模的人口南迁浪潮。实际上这是隋朝效仿秦汉时期将流人充实边防的做法,但是这种做法也造成了"刑罚过重"的弊端,出现了长吏仅贪尺布斗米便被发配岭南。由于流放人数实在过多,导致亲朋相送哭声千里,而路途遥远导致因路遇瘴毒死之八九。

到了唐朝,这时期流放制度得到了完善,在国家刑罚系统中形成了笞、杖、徒、流、死五套刑罚体系,并得到广泛应用。在《唐律疏议》中对流刑作出了详细的记载,对于被流放者,若是家中妻妾老小想要跟随,也任由他们一同前往,并且可以与流放者一同将户籍落在流放地,这就相当于将流放制度与"移民"相结合,让流放之人能够彻底移民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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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建立起完善的流放制度

由于唐朝流放的官员实在是太多了,至今未能统计出详细的数据,但通过《唐刺史考全编》的记载得知,天宝年间被流放到岭南的士族就不下两千人,并且有大量被流放的士族官员家属被当地的村落首领虏获。

这时候就衍射出一个问题,为什么当时那么多官员会被流放到岭南,而且他们虽然是戴罪之身,但也不是可以任由当地的部落村落屠杀殆尽的。其实在天宝年间,当朝宰相李林甫就被人指控在岭南一带雇人杀害流放的官员。这种情况并不只是存在于唐玄宗时期,在武则天时期就出现了当朝官员雇人杀害被流放至岭南的"五王",以免其东山再起。可以看到,被流放岭南的官员,往往作为政治的牺牲品而任人宰割,命丧黄泉。

四、左降官与人口流动

除了流放制度,还有另一种带有流放色彩的"移民"制度,那就是"左降官"。看到这个词中"降"、"官"的字眼,大家可能就能猜到这是一种贬官的制度。的确,左降官与流放相比,前者是"迁为远官",后者是为了"减死",但是它们都带有流放性质。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左降官的官员虽然还是官身,但是他们大多数都无望重返朝堂,在唐朝中后期,左降官被作为排除异己的手段使用,导致了岭南地区左降官的数量越来越多,光是被降至岭南的宰相就有不下五位,明代的王守仁对此评价为"故以谴谪而至者,或未必尽皆贤士君子,而贤士君子居多。"

左降官的大批到来,也令得很多本身是北方士族的家族从此定居岭南,究其原因有二:

1.左降官来到岭南地区以后,之间相互联姻。左降官的数量实在是过于庞大,岭南一带由此聚集了许多士族,当较早来到岭南地区的左降官扎根岭南以后,后来的左降官往往会选择与其联系,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紧紧抱团,不再参与朝政。

2.被贬的左降官深知回朝无望。曾经著名的宰相李德裕就被贬至今天的广东潮州,后又被贬至海南,朝廷还下旨其长任海南,这就相当于将其完全限制于岭南。在李德裕死后,他的弟弟也定居海南,彻底在此地扎根。

结语:流放虽然是一种刑罚,但它对于岭南的意义是非凡的。流放为岭南带来了最早的"移民",对维护我国古代领土主权完整具有重要意义,其次汉代以后的流放主体多是官员,官员作为高素质群体,对岭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具有教化作用;最后,北方士族为代表的中原文化,为岭南的开发提供了物质以及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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