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祭祀用品使用人民幣圖樣屬於違法行為!

來源:2020-04-01 14:42:39 中國東莞政府網

東莞陽光網4月1日訊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今年東莞暫停全市現場祭掃活動,鼓勵開展綠色文明追思。清明節將至,為做好人民幣法律法規普法宣傳,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在莞城街道維新路一帶祭祀用品市場開展人民幣圖樣普法宣傳,向售賣祭祀用品商戶現場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引導社會公眾正確使用和愛護人民幣。

人民幣圖樣應規範使用

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從2019年11月15日起,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發佈的《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正式施行,《辦法》規定,人民幣圖樣是指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貨幣的完整圖案或局部圖案。製作、仿製、買賣以及未經批准使用人民幣圖樣都屬於禁止性行為,目前對人民幣圖樣的使用實行屬地管理和一事一批制度。

禁止在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

以往臨近清明節,市場上出現部分仿照人民幣式樣的冥幣,冥幣的紙張大小、顏色、圖案、面值等都與人民幣紙幣極為相似,某些冥幣只是將最上面的一行字改為“中國天堂銀行”、“中國冥民銀行”、“天地通用銀行”等字樣,容易與人民幣混淆,這些行為都屬於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辦法》第四條明確規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幣圖樣。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幣屬於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損害了人民幣形象和我國法定貨幣的權威。

違規使用將處5萬元以下罰款

《辦法》規定,違反本辦法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給予警告,責令改正,銷燬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其中,違反《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未按規定使用人民幣圖樣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四條予以處罰。《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改正,並銷燬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下罰款。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提醒,祭祀用品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冥幣是違法行為,廣大市民購買祭祀用品時要注意甄別,提高警惕,不購買、不使用帶有人民幣圖樣的祭祀用品,維護人民幣形象和正常的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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