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來了,他買過的假貨觸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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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15晚會”都是打假的盛宴,有時不禁感嘆:“啊,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啊,如今的騙子咋這麼多?”

且慢!騙子年年有,不只現在多。

紀曉嵐,嗯,就是那個鐵嘴銅牙的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裡,專門有一節紀錄了當時五花八門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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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文脈君就趁著“3.15”這個適合打假的日子,和大家說一說古代騙子那些事兒。

比如說,紀曉嵐的表哥就買到過一次假烤鴨,這烤鴨製假的工藝簡直是令人歎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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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盡食其肉,而完其全骨(哦,全鴨架,我想到烤鴨店裡師傅片鴨的絕活兒,就覺得能做到一點肉沒有而鴨架還完整,頗是個技術活兒);

內敷以泥(居然是泥巴!只能說古代騙子雖道具有限但很有化腐朽為神奇的精神);

外糊以紙,染成被燻烤的顏色,再塗上油,哇,金黃酥脆,外焦裡嫩,其實只有兩隻鴨掌和鴨頭、鴨脖子是真的。

(唉,我覺得吧,這騙子還真是有誠意,好手藝,擱今天,能申請個非物質文化遺產啥的。)

紀曉嵐還買到過假墨——號稱是明代羅小華制的墨。

羅小華:徽墨開山祖師,以桐煙制墨,墨品極佳,時人讚譽:“堅如石,紋如犀,黑如漆,一螺值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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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 羅小華半桃核式墨

這樣的名墨,裝在黯敝的漆盒裡,怎麼看怎麼像古董。嗯,不錯,紀曉嵐買了十六塊。回家一試,得,又是泥巴做的(這道具也出場得太頻繁了吧,怎麼跟《甄嬛傳》裡的麝香似的)。泥巴染上黑色,又蓋在溼地上長出白霜,製假水平相當專業。

紀曉嵐的傭人還買過一雙假靴子,(這一家子夠倒黴的),這靴子只花了兩千文錢,傭人覺得賺了,洋洋得意。

可是便宜沒好貨呀,趕上下雨天,傭人穿著靴子出去,光著腳板回來,原來靴筒是用烏油高麗紙揉皺以後做成的,靴底黏糊著破爛棉絮,旁邊用布縫起來,整個一“黑心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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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做假的東西畢竟是小物件,碰到了自認倒黴,罵罵騙子黑心,也就罷了。擱今天,也就是工商罰款,拘留都夠不上。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騙局,全都發生在京城。人口流動頻繁,商品經濟發達,陌生人社會,這是“詐騙重災區”的必要背景。

於是紀曉嵐得出了結論:京城居,大不易,處處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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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地方又常道是“人心險惡”。漢字中“騙”這個字出現得相對較晚,但“騙術”的出現則要早很多。

在東漢之前,人們形容“騙”這種行為多用的是“詐”、“欺”、“誑”這類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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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騙術不少,有人專門記載成書,《騙經》就是其中一本。《騙經》又名“杜騙新書”,“防騙經”。總共四卷二十四類八十八卷,乃明朝的張應俞所作,可謂是古代騙子的“教科書”。

所謂“害人終害己”,騙子這些伎倆雖然可以一時投機取巧,但終究不是光明磊落之計。

人在江湖,騙人之心不可有,防騙之心不可無。

周朝的打假,有一些具體規定,但真正形成完整體系的,則是《唐律疏議》。

《唐律疏議》中對食品是這麼規定的:”商家如果發現食品變質過期,必須要立刻焚燒。否則一旦有人食用該變質食品中毒,商家至少一年徒刑,如果苦主中毒死亡,那麼商家就要以過失殺人罪被處以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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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即光緒三十年,清政府制定了《商標註冊試辦章程》。《章程》規定,政府在商務部設定商標註冊局,這是最早的商標管理組織。為此後的商標管理奠定了一定基礎。

們相信,通過社會各界共同的持續努力,這種流傳了幾千年的醜惡現象,一定會絕跡的。到那時,人民才會真正過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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