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城市養犬納入法制化軌道 犬隻傷人、擾民,將負法律責任

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株洲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

城市養犬納入法制化軌道 犬隻傷人、擾民,將負法律責任

株洲晚報記者 李卉 通訊員 劉師群

4月15日,株洲市長陽衛國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會議原則通過了《株洲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 為《條例(草案)》。

株洲:城市養犬納入法制化軌道 犬隻傷人、擾民,將負法律責任

株洲市司法局黨組書記曹躍良向常務會議作起草說明彙報。記者瞭解到,《條例(草案)》規定了犬隻強制免疫制度,城市養犬應當對犬隻進行免疫並取得免疫證明。

居民養犬每戶或者每單位限養一隻。禁養危險犬隻。養犬人因違法養犬在兩年內累計受到行政處罰三次以上的,五年內不能進行養犬登記。

《條例(草案)》還對犬吠擾民、攜犬出戶、犬隻禁入場所、流浪犬處置等方面逐一明確了法律責任。對養犬的免疫、登記、規範、留置等行為予以了明確規範。

株洲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養犬管理作為社會治理中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領域,該條例的出臺有利於進一步加強株洲城市養犬管理工作,加快形成政府監管、養犬人自律、基層組織參與、社會公眾監督的工作格局,推動管理的精準化、精細化。

會議強調,要加強管理,把城市養犬納入法制化軌道。加強宣傳,加大條例的宣傳力度,加強社區依法文明養犬宣傳和養犬業內部宣傳,引導廣大市民形成文明養犬良好自覺。加強執法,加大非法養犬整治力度,特別是對犬患高發區域開展集中整治,堅決遏制犬隻傷人、擾民事件發生。

株洲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條例(草案)》將以政府議案形式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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