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女友要加她的名字。這會不會影響到房子的歸屬問題?

喂喂喂呢


這個肯定有影響,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只要加上了對方的名字,就屬於贈予,從此就是雙方共同財產。這方面的法律問題我想大家都明白。

我在這裡想說點題外話,就是關於婚姻的基礎。婚姻有兩個基礎,第一是感情基礎,其次是經濟基礎。

兩個人從戀愛到婚姻,是一個互相愛戀,互相瞭解,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互相信任的過程,是建立感情基礎的過程。感情到位,結婚也就水到渠成。

當然,婚姻也需要經濟基礎,但我認為,把感情放在第一位的婚姻更牢固可靠,把經濟放在第一位的婚姻就難免出問題。特別是當一方經濟出現危機的情況下,婚姻破裂的可能性大增。

如果感情到了位,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我想不管男方還是女方,不管經濟條件差距多大,首先就應該想到,結婚以後要共同生活在一起,所有的一切都是雙方的共同財產。為了證明對另一方的真情和信任,有房的一方應主動提出加對方的名字。而無房的一方或者是經濟條件差的一方,應主動提出婚前財產公證,以證明自己看中的是對方感情和人,而不是財產。這樣的婚姻才是幸福的,長久的。

然而,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少人變了,婚姻也跟著變了,經濟基礎成為了婚姻基礎的第一位,感情退到了第二位。一開始認識,不是首先關心對方人品和能力,而是關心對方家庭的經濟條件,有車沒車,有房沒房,存款多少。到了談婚論嫁,又提出彩禮加碼,房屋加名等一連串條件。結果鬧的家庭不和,雙方反目,雞飛蛋打。即便對方答應了,也會造成對方家庭成員尤其是父母的心理陰影,生怕對方是奔著錢財而來的,為婚後的家庭和諧埋下了隱患。

我就想問一句,房產名字加上了,你的婚姻就真的幸福了嗎?我看不見得吧!甚至是不幸福的吧!

說了這麼多與房產歸屬問題無關的廢話,目的是奉勸有的人,如果真心愛對方,對方也值得愛,就結婚好了。只要感情好,過一輩子,不僅僅是財產,連人都是自己的。[呲牙][呲牙][呲牙]

我是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啊?[呲牙][呲牙][呲牙]是不是自視清高啊?[流淚][流淚][流淚]


百善孝為先


會影響產權歸屬。如果婚前加上女友名字,屬贈與女友部分產權;如果婚後雙方無財產方面的書面約定,婚後還貸部分也會是夫妻共同財產。提醒慎重加名字!


上海丁永莉律師


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

第一,婚前用自己的錢買房寫兩個人名,並且結婚了,那麼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視為對對方的贈與,房屋屬於共同所有。

第二,房屋是貸款購買的,婚前只是自己名字的,婚後需要還貸款,那麼即便是婚前買房寫在自己名下,婚後還貸的部分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因為婚後所得(包括公積金)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第三,婚前買房,如果是全款支付的,就屬於婚前財產,房子哪怕婚後都是屬於自己的獨有財產。

最後想說的是,一套房子不算什麼,只要你們認為彼此是真心想要攜手共渡一生的知心愛人,情感比房子更重要,以個人所見女方想要加自己的名字,估計也是想心裡有個保障,總感覺房產證有自己的名字才有安全感。但不排除有些女方把物質財產看重過你們之前的情感,這個只能靠自己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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