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制度建設 深化檢察改革 不斷推進檢察工作現代化

文章來源 |《人民檢察•首都版》2020年第3期評論

狠抓制度建設 深化檢察改革 不斷推進檢察工作現代化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重要論斷深刻揭示了深化改革、制度建設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之間的關係。簡言之,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目標,全面深化改革是動力,國家治理現代化是方略。就黨和國家的制度來說,只有不斷深化整體性、體系化的改革,才能達致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也只有在制度體系化的同時,與時俱進地契合社會基本矛盾的轉化,才能展現制度的適應性、優越性。具體到政法工作,中央進一步明確,以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為牽引,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法工作體系,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推進政法工作現代化指明瞭方向。

狠抓制度建設 深化檢察改革 不斷推進檢察工作現代化

準確理解和把握具有轉折意義和歷史意義的重要論斷,必須立足時代背景、縱貫地分析決策的脈絡。國家競爭,本質上是制度之爭。鄧小平同志深刻指出:“領導制度、組織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制度是管長遠的,帶有根本性。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系統回答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麼樣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怎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就在於堅持和完善制度,提升制度競爭力。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總部署、總動員,首次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重大命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歷史邏輯一脈相承、理論邏輯相互支撐、實踐邏輯環環相扣,目標指向一以貫之,重大部署接續遞進。其中一以貫之的主軸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圍繞這個主軸,越來越明晰的是“制度建設”這條主線。所有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都必須以此為基準,須臾不可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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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檢察工作作為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面臨著自身體系化、現代化的時代課題。政法工作、檢察工作具有很強的政治性,鮮明體現國家制度的特色,既處於制度競爭的前端,也是社會治理的抓手,要深入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改革的理論成果、制度成果、實踐成果,推動在制度建設上更加成熟定型。第三輪司法體制改革已經持續近六年的時間,四項基礎性改革落地見效、落下帷幕,“後改革期”的再出發、再深化問題接踵而至、提上日程。當前政法領域改革邁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全域性、整體性、複雜性、敏感性、綜合性、協同性疊加聚合,面對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這場攻堅戰,必須以永遠在路上的精神,突出主題、強化主線,優化機構職能體系、完善工作體制機制、健全執法司法監督,持續提升改革的體系化、精細化、適應性,不斷推進政法工作、檢察工作的現代化。

狠抓制度建設 深化檢察改革 不斷推進檢察工作現代化

突出主題即突出政治主題,在檢察工作中突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這個主題,堅持首先從政治上看,確保檢察工作正確方向。強化主線即強化制度建設和基層基礎兩條主線,以履職為根本、以基層為重點,圍繞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推進改革“精裝修”,在黨委領導下研究破解制約檢察工作的體制性機制性政策性問題。要繼續以體系化思維推進體系化佈局,從基本面上的改革轉入解決改革的伴生性問題上,樹立整體觀念、突出“全面”二字,使各項改革銜接配套、協同深化,形成綜合效應,不斷將制度機制優勢轉化為司法效能。

狠抓制度建設 深化檢察改革 不斷推進檢察工作現代化
狠抓制度建設 深化檢察改革 不斷推進檢察工作現代化

狹路相逢勇者勝。打好改革攻堅戰,要弘揚鬥爭精神,強化責任擔當。既要防止改革結束論、改革速成論,克服一蹴而就、一馬平川的輕慢思想,立足當前、放眼長遠,以釘釘子精神,步步為營、步步深入,確保改革行穩致遠。也要戒除改革的本本主義、經驗主義,避免“要面子不要裡子”的紙上談兵式改革,從而背離改革的初衷。要始終堅持實事求是和問題導向,興利除弊、除舊佈新,在實踐中檢驗、調整、深化改革,任何改革舉措都接受實踐的評判。凡是實踐效果不好的、一線反對聲音較大的,就要第一時間作出調整、揚棄發展。要寬待差異、容錯糾錯,鼓勵基層創新,尊重基層智慧,充分發揮兩個積極性,為改革注入源頭活水,形成九牛爬坡、個個出力的生動局面。

(轉載自京檢在線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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