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擬取消保險中介代理機構許可證3年有效期設置

4月16日,中國銀保監會就《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再次公開徵求意見。

此次《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與第一次公開徵求意見稿相比,進一步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主基調,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調整代理機構工商變更登記相關事項要求;二是調整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准入條件;三是修改保險中介行業自律組織的有關表述;四是取消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許可證3年有效期的規定;五是明確保險機構高管人員的近親屬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當符合履職迴避的有關規定;六是規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廣告行為;七是調整區域性保險專業代理公司註冊資本;八是明確提出加快建立獨立個人代理人制度;九是加強對監管機構和監管人員行為的約束。

據悉,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公司的委託,向保險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險公司授權的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包括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及個人保險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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