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交車上出的事!女子用滅火器砸向司機,警方已介入

保定公交車上出的事!女子用滅火器砸向司機,警方已介入

4月7日,保定涿州1路公交司機王書宏和往常一樣正常上班。 中午,公交車行駛到火車站站點時, 一位50多歲的女性上車交了兩塊錢。王書宏要求她測量體溫,實名登記。但是,該乘客認為是侵犯她的個人隱私,拒絕配合,還對王書宏進行辱罵。


拒絕配合測體溫 女子用滅火器砸向公交司機


王書宏提醒女乘客不登記只能下車


保定公交車上出的事!女子用滅火器砸向司機,警方已介入

無奈之下,王書宏提醒這位乘客:疫情期間只要乘坐公交車,按照政府和公司的規定就要實名登記,否則就只能請你下車。聽到此話,乘客要求王書宏把兩塊錢退還給她。

王書宏:我們的服務沒問題,是因她不配合造成的,不可能退給她錢。


女乘客用滅火器砸司機


保定公交車上出的事!女子用滅火器砸向司機,警方已介入

馬健見雙方爭論不休立即報了警。到達二康站點,公交車還沒停穩,那位乘客就跑到車中間,拿起滅火器向王書宏衝過來。

王書宏:我趕緊衝上前進行阻止,當時還有幾位乘客沒下車。


女乘客對司機又抓又踹


保定公交車上出的事!女子用滅火器砸向司機,警方已介入

王書宏雙手抓住了滅火器。但是,女乘客並沒有停止。她在王書宏的手上猛抓了幾道,還用腳拼命踹他的腹部。

王書宏:大概有十幾腳。

為保證乘客安全,王書宏只能忍著疼,任憑她又抓又踹,滅火器被奪了過來。最後,幾位乘客終於安全下車。


對該乘客批評教育和口頭警告


保定公交車上出的事!女子用滅火器砸向司機,警方已介入

稍後,清涼寺派出所民警趕到了現場。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規定,依法口頭傳喚女乘客回所配合調查瞭解情況。

經調查瞭解,該乘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該乘客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積極主動與對方協商,並得到受害人諒解。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第一、二款規定,對該乘客的行為進行了口頭批評教育和口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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