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抗訴你瞭解多少?向哪一級檢察院提起抗訴?需提交什麼材料?

最近有人諮詢小編抗訴的相關問題,今天簡單介紹一下我國的抗訴制度。


關於抗訴你瞭解多少?向哪一級檢察院提起抗訴?需提交什麼材料?


我國的審判制度是兩審終審制,也就是說,假如你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會經歷兩級法院的審理,即如果你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可以上訴到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而二審法院的判決屬於終審判決,當事人是不能再繼續上訴了的,只能向二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如果再審申請被駁回或你認為再審審理在事實或者法律適用上確有錯誤,那麼你只剩下最後的救濟途徑就是向檢察院申請抗訴了,準確的講是向檢察院提起監督申請。

1.應當向哪一級檢察院提起監督申請?

提起監督申請應當向作出生效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部門受理。

以被省高院駁回再審申請為例,那麼市中院的二審判決為生效的終審判決,我們應當向二審法院所在市的同級別的檢察院提起監督申請,由二審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先對監督申請進行審查,如果經過審查符合提起監督申請的條件,那麼由二審法院同級檢察院向上一級檢察院提請抗訴。

2.提起監督申請應當提供哪些材料?

一般情況下,需要提供監督申請書、身份證明、相關法律文書(一審判決書、二審判決書或再審裁定等)和證據材料等。

3.檢察院在受理案件時是如何進行審查的?

原則上,檢察院對提起的監督申請只進行形式上的審查,但是可能會要求當事人或代理人簡要陳述案情及爭議焦點,並要求當事人說明申請監督的理由和依據。

備註:具體可參考《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試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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