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第33條

第六章 檢舉控告情況的綜合運用第三十三條紀檢監察機關在開展日常監督工作中應當對檢舉控告情況進行收集、研判,綜合各方面信息,全面掌握被監督單位政治生態情況和被監督對象的思想、工作、作風、生活情況,提高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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