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正式出手!代購和微商要涼?這類人要哭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爸,我今天有個代購,幫我拿一下”
“什麼,你和我有什麼代溝?”
“不是代溝,是代購”
代購
很多年輕人非常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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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也許
你通過代購買的東西
並不那麼靠譜
在一些已經查獲的案件中,執法人員發現,一些所謂的代購購物憑證,是在庫房裡加工出來的,在一些辦案人員查扣的電腦當中,有籤購單電子模板,從商戶編號,金額、日期、銀行卡號,都是可以手動輸入的。
當然
以上這種說法
只是一句戲言
要真的鑑定一個代購以及微商
必須要有嚴格的法規
為此國家正式出手
規範代購和微商等電商市場
《電子商務法》,這部關乎互聯網電商行業格局的法律 ,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既對電子商務經營者義務、平臺責任、基本規則等作出奠基性規定,也對實踐中一些爭議問題將現實經驗沉澱成文。
做代購和電商的
注意了
一旦違規
最高罰款200萬!
▼
微商納入電商經營者範疇,消費者維權
有法可依
微商發展很快,但也是消費者權益受損的重災區。維權難的原因在於:“微商”屬於無實體店、無營業執照、無信用擔保、無第三方交易平臺的小店,進入門檻低,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統,出現糾紛,賣家直接刪除好友或更換賬號逃避法律責任,消費者找不到商家。
電子商務法規定,本法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據業內人士介紹,其中,前兩類是大家所熟知的,也是最典型的電商經營者的表現形式。第三類是二審後新增的一類經營者。
“微商作為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法律上被明確,相應地就要承擔起對應的義務與責任,這將為消費者維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雖然“微商”並非法律專業術語,但在實踐中確實大量存在,是移動互聯網時代電子商務的新型表現形式之一,其經營者理應屬於電商經營者範疇,微商與買家直接溝通時使用的微信則屬於其他網絡服務。
以後怎麼管理代購和微商?
1
必須進行登記
除了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都必須依法進行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否則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2
必須依法納稅
幾乎所有年輕人
都接觸過代購和微商
今後不是說沒有了
而是嚴格管理 規範行為
別再讓一些害群之馬欺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