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第六十七期)

【问答】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第六十七期)

「问答」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第六十七期)

「问答」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第六十七期)


嗨!我是刘星探房 很高兴又和您见面了。

本期,刘星 为您解答近期咨询较多的几个公积金热点问题。

「问答」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第六十七期)

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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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第六十七期)

问:我在保定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根据石公管委[2019]5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在市内五区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基础上,全市范围内统一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2

「问答」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第六十七期)

问:延长贷款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贷款期间内由于借款人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等情况,需要延长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延长期限与原贷款期限相加,应不超过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延长后的贷款期限应不超过抵押物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并将登记的抵押期限相应延长;贷款余额执行延期后档次的贷款利率。


3

「问答」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第六十七期)

问:延长贷款期限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所需资料:借款人身份证件、借款合同、还款能力明显下降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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