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公布!石家庄重点整治这12类不良行为

注意啦!

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克扣押金等

12类不良行为将被严查!

日前,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已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房地产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专项整治房地产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各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重点整治房地产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如下行为:

举报电话公布!石家庄重点整治这12类不良行为

(图片来源:石家庄市住建局官网)

1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出售的重要信息,诱骗误导群众租房、购房,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2

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租赁交易信息,或者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差价。

3

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4

违规开展首付贷、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首付贷、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5

不按规定执行房屋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包括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6

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开展中介租赁业务。

7

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

8

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9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10

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11

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条件。

12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将加大查处力度

对发现的房地产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清出市场、集中曝光等措施进行全面整治;

对没有备案的中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主动收集信息;

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据《河北省房地产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记入“黑名单”管理。

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会同参与单位及时向群众公示整治项目、通告整治进展、公布整治成果,要直面群众关切、邀请群众参与、接受群众评判。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呼吁广大市民对房地产

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公开如下:

投诉举报电话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3078760、66188396;

桥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8870086;

裕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6578264;

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6252963;

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6952635;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85095212;

正定新区建设与房管中心:83509535;

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2188377;

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8195107。

赶紧转告更多身边人吧!

来源:石家庄市住建局,如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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