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要做一,就要拋棄二三,因為二三容易成群

獨孤兩個字拆開來看:有稚子,有瓜果,有蚊蠅,有小獸。恰可以描述一個盛夏傍晚的巷子口,稚兒擎瓜柳棚下,細犬追蝶窄巷中,人間繁華多笑語,唯我空餘兩鬢風,稚兒,水果,走獸,蚊蠅固然熱鬧,與你無關。

林語堂描寫的關於孤獨的描寫很美好,現實中我們總是對孤獨敬而遠之,特別是為人父母者,總是感覺自己的孩子身上如果帶上了孤獨的標籤,就如同被同學孤立,被社會排擠一樣使人著急。孤獨就是洪水猛獸,不能沾,不能靠,孩子都要活潑,要喜歡熱鬧,最好是能與人打成一片。

你想要做一,就要拋棄二三,因為二三容易成群

從我們年歲尚小時,經常也會聽到身邊父母或者親戚說:誰家的小孩真是活潑又聰明,這種性格在學校裡多受歡迎啊,那家的父母也不用擔心了,真省事。所以在這種思想的不斷洗腦中,我們總是感覺內向的孩子會多受到外界的壓迫與不友好,甚至會萌生出內向是一種不被認可的性格,內向的人悶不做聲,總是話少,孤獨纏身。然而我不知道這樣有什麼不好,世有黑白,月有圓缺,人有愛恨,樹有高矮。凡是鼎盛一極的總會很難長久,王朝也是,人也是。孤獨本身就是一種能力,只要好好利用,就會是我們最好的武器。

你想要做一,就要拋棄二三,因為二三容易成群

孤獨時多數是獨處,獨處最容易胡思亂想,也最接近問題的本質,熱鬧時候我們多數都是思想在一個水平上,或者說是彼此更要趨向於一樣,因為大同,所以方便。我們的想法要三番五次斟酌才可以說出來,我們在熱鬧的時候可以一起去同一家酒吧,一起去同一個人的演唱會,然而我們卻不能所有人看書都翻開在同一頁,想法都是關於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故事。

敦煌壁畫被發現之前,在那些黑黢黢的洞裡呆過多少王朝更迭,多少物轉星移,然而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它後來的問世給史學家,文學家,考古學家帶來多少驚喜,補充和修改了我國多少歷史文化的空缺和漏洞。就如在《雲謠集雜曲子》發現之前,我們一直都以為《花間集》才是最早的詞集。其實人和物一樣,在還沒有被發現之前,都在蓄力,等到時機成熟,一切都是在靜默裡被放大和認可了。既然大家都喜歡熱鬧,熱鬧可以給人慰藉,但是卻失去了神秘性。我們想要做一,通常情況下,就需要拋棄二三,因為二三容易成群。

但是孤獨也不好,有時候反思也不好,獨處更不好。“想”這個詞就是一個兩面派,分主次。別人想我會加劇我想的深度,因為我害怕我有不足不好之處會被別人詬病;我想別人也會帶有討好,希望做的更好的成分在裡面。但是這些問題也和感冒一樣可以克服,獨處哪怕只是睡覺都像是賺到,多數能在熱鬧中混得風生水起的人往往都不會太過於輕鬆,剩下的少數也多是牽強快樂之輩。在我心裡,我一直認為和獨孤最相近的一個詞就是——舒服。

小時候我們總是喜歡成群結隊的玩耍,你攬著我的肩,我勾搭你的背,越是小時候的友誼也最值得珍惜和回味,長大後,談得來的越來越少,朋友的數量也呈指數式下降,我們習慣一個人去超市,有時候看見超市做大促銷時被綁在一起的食物,感覺都會比自己的生活要有意思的多,一起生,還可以被同一個人買走,再一起死,挺幸福的不是?再就是去電影院看文藝片的次數多了起來,文藝片多是取材於生活,我想看看別人的生活和現在自己的生活有什麼不同;一個人做飯的成功率也高了許多,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味蕾本身就對自己抱有不高的期待,以至於突然間煲了一個顏色正常的排骨冬瓜湯,就和已經晉升了星級大廚一樣滿足;再就是一個人旅遊簡直了,風花雪月都是自己的,能分享我的喜悅和感情的就只有手機裡的相冊君了。這樣看來即使長大了我還是最喜歡獨享一件事情,就如同我某一天走過一條小路時,有伸出來的草莖突然勾住了我的褲腳,這就是我們的秘密了。我甚至相信它是一株忠誠的草,它這輩子就只會勾我一個人。對人的信任喪失後,我轉而就去尋找一株植物,它不會說話,正好可以聽我的胡謅。

你想要做一,就要拋棄二三,因為二三容易成群

白鶴林在《孤獨》裡寫到:從童年起,我便獨自一人照顧著歷代的星辰。我們或許沒有這麼大的胸懷,能做整座星河的牧羊人,但是,在一個自己規定的小世界裡,哪怕是摔碎一個碗都可以當作是殘缺的詩意多好。最後願所有已成年和未成年人都可以在孤獨裡學會思考,而在熱鬧中獲得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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