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1948年9月4日,胡適在北平電臺演講《自由主義》,其中說到:“我做駐美大使的時期,有一天我到費城去看我的一個史學老師伯爾教師,他平生最注意人類爭自由的歷史,這時候他已八十歲了。他對我說:‘我年紀越大,越覺得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這句話我至今不忘記。”這是胡適第一次提到“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並且據其所言,該論斷出自其老師,此後胡適在多個場合也不斷強調該觀點。

胡適對此作出的解釋是,現代自由的保障全靠一種互相容忍的精神,少數人的自由自然依靠多數人的容忍,而反過來少數人如不能容忍多數人,多數人也自然對此“斬草除根”。他以英國工黨的壯大輔證正因為容忍,英國才能實現和平改革,同時指出暴力革命、徹底改革必然走向絕對專制的道路,胡適在1959年3月16日發表在《自由中國》第20 卷第6 期的《容忍與自由》一文中以歐洲宗教改革中高爾文等人革新羅馬舊教,成立新教後,對不滿新教條的塞維圖斯定了“異端邪說”並將其燒死作為例證。

胡適作為中國新文化運動的主將,其宣揚個性解放的思想具有極大的影響力,胡適有句名言:“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這種個性主義讓人難以理解為何胡適在老年會提出“容忍比自由重要”的觀點。我想這與其自幼受到的家庭教育有關,但更多的是基於現實的無奈,是一種退讓的說法。

胡適的父親早死,家庭破敗,年輕的母親不僅面臨經濟上的巨大壓力,家庭內部的各種矛盾也擺在眼前,其母親雖面對內外交困但從不遷怒於人、總是獨自承受,這種溫厚忍讓寬恕的品性對胡適的影響很大,所以胡適曾感慨:“如果我學得了一絲一毫的好脾氣,如果我學得了一點點待人接物的和氣,如果我能寬恕人,體諒人——我都得感謝我的慈母。”他在《容忍與自由》一文中也提及自己少年時期引用《禮記•王制》痛罵《西遊記》與《三國演義》的不成熟,失了容忍度量,母親的榜樣作用加上胡適晚年心境的沉穩,這或許是產生“容忍比自由更重要”觀點的一個因素。

但我認為這一觀點更多是基於現實的考量,是一種無奈的說辭。1948年胡適首次提到“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時值國共內戰正酣,胡適的演講其實同時呼籲國共兩黨,要容忍反對黨,接受自由批評,建立現代政府;而1959年又多次提到容忍的重要性,這又與當時臺灣局勢密切相關,《自由中國》這一刊物是當時最具鋒芒的刊物,多篇刊載的文章不斷觸碰著臺灣統治者的神經,故不斷遭到打壓,處境非常危險,胡適除了私下調停,又以公開發表文章的方式,呼籲蔣氏政權與《自由中國》同仁,要有容忍的雅量,這也是在《容忍與自由》一文中,胡適引四十多年前與陳獨秀爭論白話文學運動的事情,批評陳獨秀態度武斷的用意,其正是為了告誡《自由中國》同仁,要以退讓的姿態生存下來,否則會遭受當權者的反撲。這也是為何胡適寫作這篇短文,卻花了好幾晚上的時間,可見其字字斟酌,一方面是以春秋筆法向統治者諫言,一方面是呼籲同胞容忍當權者,說白了就是“小不忍則亂大謀”。故有的學者認為胡適這一論斷只有策略上的較高重要性,而不能上升到理論原則的高度。

我也認可這些學者的觀點。容忍與自由是相互對立的嗎?有了容忍就一定有自由?我們可以說沒有容忍就沒有自由,但是似乎不能說有了容忍,自由就會降臨,容忍應該是自由的必要不充分條件。中國人容忍了兩千年的皇權,何嘗有過政治自由?容忍比自由重要,應該有前提條件預設——兩個互相有自由的人之間的容忍,而不是指一個有絕對自由意志與一個處於絕對壓迫狀態下毫無自由的人之間的容忍,這種狀態下的容忍,只會滋生奴性。也就是說,只有在憲政制度的框架下,在有著基本自由保障的環境下,這一論斷才成立。

本文作者:386旅法律服務獨立團參謀長 何某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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