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強宣傳,廣“撒網”

為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堅決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強化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人員法制意識,我縣積極開展2020年 “打擊欺詐騙保基金安全”集中宣傳,讓宣傳的聲音傳遍街頭巷尾,營造全社會關注並自覺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圍。

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強宣傳,廣“撒網”

“利用社保卡套取現金、串換藥品、耗材、物品、診療項目這些都是違法行為,千萬不能因小失大、貪小便宜觸犯法律……”

連日來,縣醫療保險中心主任魏金林和同事奔波於我縣各大藥店、醫療機構。通過懸掛橫幅、發放宣傳冊、宣傳單和張貼海報等形式,引導群眾共同維護醫保基金安全、自覺抵制欺詐騙保,對打擊欺詐騙保基金行為進行宣傳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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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縣醫療保險中心在縣集貿市場開展2020年 “打擊欺詐騙保基金安全”集中宣傳月活動,使宣傳深入人心,共同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通過醫保宣傳,我們藥店更明確了,用(醫保卡)刷化妝品、日用品、套現都是違法行為,以後我們也加大宣傳,讓更多的人知道。”佤山藥店負責人廖先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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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是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那麼欺詐騙保的行為有哪些?欺詐騙保行為主要有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參保人3類主體22種欺詐騙保行為。具體來說:

定點零售藥店騙保行為有:偽造虛假憑證或串通參保人通過空刷卡或採用刷卡後現金退付、藥品回購等手段套取醫保基金的行為;將醫保目錄範圍之外的項目按目錄內項目申報醫保結算的行為,如串換藥品、物品等;為非定點零售藥店或其他機構提供費用結算及其他違法違規的行為。

定點醫療機構騙保行為有:通過虛假宣傳,以體檢、返還現金等名目誘導參保人住院的行為;留存、盜刷、冒用參保人社會保障卡的行為;人證不符、惡意掛床住院、虛構醫療服務、偽造醫療文書或票據的行為;協助參保人開具藥品用於變現,套取醫保基金的行為;虛記、多記藥品、診療項目、醫用耗材、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行為;串換藥品耗材、診療項目的行為;分解收費、超標準收費、重複收費等違規收費的行為;不合理診療和其他違法違規及欺詐騙保的行為。

參保人騙保行為有:出借本人社會保障卡給他人用於住院、普通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病門診等費用報銷;冒用他人社會保障卡;虛構病情過量開藥、倒賣藥品、替他人開藥;偽造或虛開醫療票據及相關憑證報銷費用;與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串通、串換、多記、虛記醫保項目費用、空刷醫保卡等。

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強宣傳,廣“撒網”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救命錢,確保醫保基金的安全,關係到社會的穩定和廣大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希望通過加大宣傳,讓廣大的群眾進一步瞭解欺詐騙保基金的這些行為,保障醫保基金的安全。” 西盟縣醫療保險中心主任魏金林說。

西盟縣將建立廣泛協作機制,形成更強打擊合力,最大限度減少醫保基金“跑冒滴漏”。

(西盟縣融媒體中心 李毅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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