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橋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五一”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強教育警示,現將路橋區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如下:

1.路南街道原楊戴村黨支部書記戴太法違規領取津補貼問題。戴太法於2017年3月離職時,已領取第一季度應得報酬補貼,又於2019年1月以2017年一季度村主職幹部基本報酬名義在村集體佔股企業賬戶中領取補貼。2020年4月,戴太法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路北街道消防站聘用人員、銘泰社區黨總支第二支部副書記陳波公車私用問題。陳波在清明節假期多次違規駕駛街道公車(消防巡邏車)運送私人貨物。2020年4月,陳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新橋鎮新興村村務領導小組成員蔡金麗違規操辦喪葬事宜問題。2020年2月22日,蔡金麗在疫情防控期間,違規操辦長輩的喪葬事宜,出現聚眾守靈、送葬人員超出規定限制、出殯隊伍漫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規操辦酒席等問題,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3月,蔡金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橫街鎮原山後潘村村兩委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4年至2017年7月期間,原山後潘村村兩委違規以退休費的名義向潘學富等12名離任村幹部發放一次性補助;2015年2月,違規以汽油費的名義向在職村幹部潘建平、潘再芳、潘海軍三人發放補貼。2020年3月,時任原黨支部書記潘學富(1990年7月至2017年4月在職)、潘再芳(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在職)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黨內警告處分;時任村委會主任潘建平、村支委潘海軍、村委陳菊芳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村委潘再富、洪海萍均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5.金清鎮繁榮村黨總支副書記兼村務監督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文軍、村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忠林違規領取津補貼問題。2015年至2018年期間,陳文軍、陳忠林在擔任原繁榮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期間,多次違規以誤工、會議補助等名義領取補貼。2020年4月22日,陳文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陳忠林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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