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區檢察院多措並舉推進生態環境犯罪量刑精準化

根據司法改革和院黨組關於部門分工調整的要求,袁州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職能中新增生態環境犯罪檢察工作,為更好地做到精準化量刑,第四檢察部多措並舉破解難題。

一、思想重視,提高政治站位。召開部門會議,強調量刑權是檢察權的重要組成部分,量刑精準化是司法規範化的重要體現,《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規定提起公訴可以提出量刑建議,量刑建議一般為確定刑。另外,學習貫徹江西省人民檢察院要求:自3月1日起,所有量刑建議必須是確定刑,對量刑建議精準化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袁州區檢察院多措並舉推進生態環境犯罪量刑精準化

二、內外溝通,確保量刑精準。分管院領導帶領第四檢察部檢察人員前往區法院溝通生態環境犯罪量刑問題,對省公安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印發的《關於辦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和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犯罪的量刑參考意見》進行了學習和討論,在辦理相關破壞森林資源犯罪案件中嚴格按規定提出量刑建議。另外,將相關文件轉發森林公安機關,要求其查實各項量刑情節。

三、積極探索,研究未定犯罪量刑。目前,第四檢察部承辦的生態環境犯罪中,尚有“非法佔用農用地”、“汙染環境罪”等罪沒有明確的量刑指導意見,第四檢察部認真梳理近年來區法院相關判決案例,總結量刑規律,在今後的相關案件辦理過程中,務必做到精準量刑。第四檢察部將加強與區法院的溝通聯繫及上級檢察院的請示彙報,積極探索,認真總結案件辦理過程中遇到的量刑情節,為上級院制定相關指導意見提供實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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