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舞大媽終於這回終於被整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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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舞大媽終於這回終於被整治了!

安徽寧國廣場舞大媽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8條規定,因涉嫌製造噪音干擾他人生活,處以先警告,若拒不改正,則將處以500元以下,200元以上的罰款,執法人員,現場收繳了,音響設備。

網上一眾網友拍手稱讚,其實,廣場舞倒是無所謂,老年人跳跳舞,對身體也是有益的,只是你們的音樂真沒必要開那麼大,非要整個小區都聽見,跟你們一起跳嗎?

每天傍晚時分,小孩子也要做功課,有的年輕人是夜班的工作也需要休息。

隨著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與年輕人產生的矛盾也日益增多,像上班高峰,老年人該不該出門,跟年輕人擠公共交通工具;下班時,該不該給老年人讓座,(年輕人上了一天天班也累的);老年人與年輕人搶佔籃球場等,近幾年都是時有發生。

當然這些問題當地政府肯定也在想辦法解決,但不是一時半會就能解決的,其實最重要的還是靠自覺性,希望他們能做一個有“自知之明”的老人家。

各位讀者,你對廣場大媽這事有什麼獨到的看法和見解的話,也可留言給小編,大家一起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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