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有望年內落地 券商積極準備欲享頭波紅利

本報見習記者 吳曉璐

近日,證監會印發了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其中提出,創業板註冊制試點改革的3件配套規則制定工作為力爭年內出臺的重點項目,包括制定《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修改《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業內人士認為,這意味著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有望年內落地。

今年3月份,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在國新辦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創業板改革已經做了認真研究論證,包括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多家券商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針對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公司已經在積極準備。

深圳某券商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市場普遍預計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年內落地實施,公司也在積極準備,申報的項目也將優先向創業板傾斜,爭取能享受到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頭波“紅利”。

“我們的日常項目正常推進,但是一些特殊的項目,如此前計劃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可能會選擇再等等。另外,計劃在其他板塊上市的企業,可能也會轉向創業板。”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對於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我們也做了很多準備。但是最關鍵的還是企業,現在很多企業還在觀望中。”某投行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該投行人士進一步解釋道,首先原來想申報科創板上市的公司,可能不太符合科創板的最新科創指標要求,所以就在等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制度出臺。其次,一些中小科技型企業也在一直觀察政策,如果創業板註冊制改革遲遲不出臺,這些企業可能會選擇通過新三板精選層的轉板上市,實現快速上市。不過,如果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政策能相對較快的推出,這些企業可能選擇創業板直接上市。

“我們的工作是服務企業,所以新三板改革和創業板改革兩邊工作都有準備,以企業的選擇為導向,為他們提供一條最可行的資本化道路。”該投行人士表示。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屬於存量改革,業內認為,在審核要求和上市程序方面,創業板可以借鑑科創板。但是在板塊的定位,創業板可以更有包容性,應該更注重成長性,篩選出更多有發展前景的高質量企業。

“另外,證監會擬製定出臺的《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是主板和科創板沒有的,應該屬於強化掛牌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注重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制度安排。”上述投行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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