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是體制內單位領導,女子在單位被提拔真沒問題嗎?

近日,山西省朔州市文旅局發佈一份幹部考察公示,其中名為曹某婷的考察對象,19歲即本科畢業參加工作。和其父親曹某同為朔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工作人員,同時父親還是該單位黨組成員及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4月23日,朔州市文旅局考察組回應稱,單位對曹某婷的考察符合相關選拔程序,而其年齡問題是工作人員筆誤造成的。

父親是體制內單位領導,女子在單位被提拔真沒問題嗎?

視頻截圖

如果年齡問題真如回應所稱,是工作人員筆誤,那就是技術差錯,算不得什麼大事。可是現在公眾比較關心的是,這父女同時在一個單位任職,而且父親還是普通人印象中的“領導”,現在女兒被考察要提拔,這真的沒問題嗎?

按照《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位工作。”對照來看,曹家父女的情況,好像處於模糊地帶。

按照朔州市文旅局考察組工作人員說法,父女兩人一個是工勤崗一個是管理崗,“雖然在一個單位,但他們之間的業務不一樣。”也就是說,他們可能並沒有直接上下級關係,也不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從法律上看,可能確實不違規,但是放在現實情境下看,有個父親在本單位當領導,這個女兒會不會被優待,恐怕是大家心頭揮之難去的疑雲。

父親是體制內單位領導,女子在單位被提拔真沒問題嗎?

視頻截圖

所以儘管該單位工作人員一再強調,這是符合程序的,有組織部和人事部門批覆,有紀檢委把關等等。但這些回應強調的只是程序沒問題。眾所周知,程序正義不等於實體正義。有沒有可能,即便曹某婷工作能力沒那麼突出、各方面條件不是最符合,但負責選拔的官員因為看其父親的面子,而大開綠燈呢?

這種灰色現象,在現實中可以說大家都見怪不怪。今天給這位的女兒行個方便,明天就還個人情,給那位的兒子開個綠燈。彼此默契甚至連暗示的眼神都不要給。這樣的情況,外表看起來當然都是符合程序的,外面的人挑毛病都挑不出來,可是公正與否,單位內部的人、周邊的民眾,是很清楚的。這種人情腐敗極大腐蝕了大家對親屬在同一單位任職的信任。這也是該新聞出來後,網上很多人選擇不相信“符合程序”的重要原因。

就公務員親屬迴避制度來說,的確很難再定多嚴苛的規定,不能因為父親做了官,就禁止女兒當公務員,就算再嚴格一些,禁止任何情形的同單位任職,換個單位,水面下的人情交易依然可能存在。最好的防腐辦法,還是更加透明,接受外界的監督。

曹家父女到底有沒有問題,在公示期間,要允許鼓勵體制內外的監督。如果有不滿、有質疑的聲音,都能得到重視,有問題能被及時糾偏,那親屬同單位,大家也就能接受。所以現在的問題是,針對曹某婷的公示,有沒有人質疑呢?如果有的話,那些聲音能不能被重視呢?

(文章來自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小編刪除。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