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店老闆起訴房東要減租,法院這樣判

受疫情影響

不少商戶經營困難

一些租戶希望房東能減免租金

對此眾人看法不一

有人覺得該減,這是不可抗力

也有人說這是道德綁架,房東也有難處的

今年3月

江西一名租戶要求減免租金未果後

就將房東告上了法庭

近日,江西省黎川縣人民法院審結該起糾紛


這家店老闆起訴房東要減租,法院這樣判

1

2018年8月1日起,黃某租下邱某的店面開了家理髮店,租期3年,每月租金1600元。

2

疫情發生後,黃某響應政府號召,自2020年1月24日起暫停營業。2月21日,當地下發有序恢復商業網點營業的通告。

3

2月22日,黃某開店營業。黃某希望邱某能減免停業期間部分租金,溝通無果後於3月3日向邱某支付了2、3月份租金3200元。

4

3月4日,黃某向黎川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邱某減免疫情停業期間部分租金700元。

黎川縣法院認為:

新冠肺炎疫情屬於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系不可抗力,遭受影響的一方有權要求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責任。

執行政府文件暫停營業既是租戶的義務也是房東的責任,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根據公平原則由雙方合理分擔。

經調解未果後,判決邱某減免黃某疫情停業期間部分租金700元。

疫情期間,江西高院民二庭專門出臺《商事審判答疑》,對疫情發生後承租人能否要求出租人降低或減免租金作出答覆,明確提出可按照公平原則,適度減免租金,分擔損失。

此案為江西省法院適用該規則裁判的首例案例。

來源:江西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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