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劉巖涉嫌貪汙、受賄案提起公訴--反腐倡廉--人事·反腐--時政--首頁

日前,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劉巖(副廳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蘭州鐵路運輸分院交辦,由蘭州鐵路運輸檢察院依法向蘭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巖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蘭州鐵路運輸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巖在擔任蘭州鐵路局工會主席、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工會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在擔任蘭州鐵路局工會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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