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法院多措并举促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落地见效

4月21日下午,全市法院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部署会结束后,黄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淑仙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表对标找方法,明确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的重难点和切入点,对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中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再明确再强调,要统筹部署,确保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明晰工作要求、工作安排、工作方法,要定期举行总结会,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解决,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分享,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要把虚假诉讼整治活动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相结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民家借贷、离婚析产、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企业破产、劳动争议等领域各类虚假诉讼案件,特别是完善“套路贷”虚假诉讼审查甄别机制,对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虚假诉讼案件要加大力度集中整治,推动治理工作常态长效。

三是完善甄别机制,注重源头治理。要建立全流程疑似虚假诉讼备忘和记录制度,形成立、审、执合力打击虚假诉讼的格局,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庭长要强化监督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审查力度,防范虚假诉讼的发生,建立健全执行程序中的甄别机制,执行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加大甄别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四是加强联络,及时沟通上报。要加强各部门、各协助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相关工作部署和进行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全院各部门之间要协调联动,从立案、审管到监察,确保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联动,对确属虚假诉讼的案件,应驳回起诉,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及时掌握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方向正确、措施得当。

五是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力。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对外发布虚假诉讼案件的类别、危害、后果,加大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传等活动力度,让人民群众明晰虚假诉讼案件的类别和进行虚假诉讼的后果,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合法进行诉讼的意识。以虚假诉讼活动为主题,开展普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面对面普法、释法,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虚假诉讼活动的认知度和辨识度,减少因不懂法而产生虚假诉讼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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