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控指揮部啟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見證物徵集工作

市防控指揮部啟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見證物徵集工作

日前,市防控指揮部印發通知,要求指揮部各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和各區防控指揮部積極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見證物徵集和保存工作。

通知原文如下:

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見證物

徵集和保存工作的通知

市防控指揮部各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各區防控指揮部:

按照《國家文物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見證物徵集和保存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函〔2020〕354號)要求,我市組織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見證物徵集和保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徵集目的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市委、市政府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迅速作出部署,全力組織防控工作。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發生積極向好變化,防控工作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果。

在這次防控疫情的戰鬥中,全市各級黨委、政府組織我市各行業工作者尤其是廣大醫護工作者和廣大人民群眾一道,衝鋒在前、堅守崗位,不畏艱險、忘我奉獻,湧現了一批先進人物和感人事蹟。收集、保存和展示這些承載中華民族精神和時代記憶的見證物,是博物館加強當代物證保存,為明天記錄今天的重要舉措。疫情結束後,天津博物館將策劃推出“天津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紀實展(暫定名)”,展示天津本次戰“疫”中湧現出的崇高精神和英雄事蹟,弘揚廣大群眾團結一心、眾志成城、同舟共濟的愛國主義精神。

二、有關要求

徵集工作應當規範程序,有序實施。各單位在不影響一線抗擊疫情工作的前提下,應動員本系統內相關部門有序開展徵集保存工作,動員各方提供相關征集線索和信息,並主動對接天津博物館。

此次徵集工作為無償捐贈。捐贈單位和個人須承諾為所捐贈物品的法定所有人或產權人,保證來源真實可靠,並撰寫100字左右的文字說明。天津博物館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專家評估認定,並按程序研究決策;對重點徵集對象,應及時主動與持有人聯繫。對入選物品的捐贈單位和個人頒發捐贈證書。對徵集到的藏品,天津博物館要及時建立藏品檔案和賬目,確定藏品等級,建立工作檔案,做好入庫保管,並按程序報文物主管部門備案。

所徵集的實物,應是已經過專業消毒處理、符合安全入藏條件的物品,避免因藏品徵集造成人員聚集和直接接觸,並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開展藏品徵集的實物交接。

聯繫人:天津博物館 劉先生,聯繫電話:13752114905;尹先生,聯繫電話:1375213803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天津市河西區平江道62號天津博物館。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見證物徵集範圍

市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4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見證物徵集範圍

在全面做好反映此次疫情發展歷史見證物徵集的同時,優先徵集反映黨和政府領導人民抗擊疫情歷程的代表性見證物,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類:

一、文件文書類

各級黨委、政府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發佈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議書、疫情發佈資料等相關文件(原件);各部門、各單位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發的相關文件;抗擊疫情有關的科普材料、宣傳海報、強制休息令、強制陪伴令等。

二、實物類

本次抗擊疫情中使用過的防疫物品、物件和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類:

(一)各級各類醫療單位抗疫一線人員(包括本地醫療人員及援鄂醫療人員)、各基層防控組織、各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志願者抗擊疫情相關的防護用具、測量器具、隔離設備;

(二)一線醫務人員、聯防聯控人員的請戰書、火線入黨申請書、醫療日誌、旗幟、信件、手稿等文字記錄;

(三)各企事業單位、機構或個人捐贈的用以抗擊疫情的資金及物品記錄,包括捐贈清單、捐贈物品發貨單、捐款證明等;

(四)各街道(鄉鎮)、社區(村)防疫管控的相關實物,包括小區進出證、工作證、登記表、測溫儀、袖章袖標、消毒用具、宣傳橫幅、隔離設備等。

三、圖像、音頻視頻類

反映抗擊疫情典型人物、典型事蹟的攝影、錄音、錄像、視頻、媒體報道等。

四、藝術創作類

表達抗擊疫情主題的書法、繪畫、雕塑、文字手稿等藝術作品。

五、其他類

與抗擊疫情有關的其他具有獨特價值或意義的各類見證物。

來源: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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