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家長在問
廣州的積分制是什麼樣的?
去哪裡申請?需要什麼材料?
既然這麼多人有疑問
那初哥就仔細給大家講解一下
廣州的積分制服務網上申請流程
1.登錄
進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註冊登錄
網址:
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
2.點擊“積分申請”
登陸後點擊“積分申請”
3.按順序填寫
按順序指引填寫
4.基礎指標(必填)
【廣東省居住證】
系統根據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查詢的信息,自動幫您錄入“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有效期”、“居住證辦理時長(年)”信息。
分值說明:
申請人持有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每滿1年計3分
計算時間點:
截至分數認定日
提交材料說明:
無需提供材料,以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查詢為準
備註: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時間計算方式:根據相關規定,2016年1月1日前,持證人在居住證到期30天內辦理延期的,視為連續辦理;超過30天的,自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之日起重新計算。2016年1月1日後,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累積計算),不再受30天期限限制
5.基礎指標(必填)
【廣州市累計居住年限】
按照自己在廣州居住情況選擇居住類型。
1)選擇“本人或夫妻共同擁有合法產權的固定住所”,需要輸入“不動產權證編號”、“身份證號”、“地址”信息。
如果房產屬於配偶,需要勾選“房產屬於本人配偶”前的方框,然後輸入“配偶身份信息”、“結婚證編號”,上傳“配偶身份信息證明”、“結婚證明”。
如果房產位於從化或增城,需要勾選對應條目前的方框。
2)選擇“本人或夫妻共同擁有合法租賃住房”,點擊“統計時長”按鈕,系統自動從廣州市房屋租賃系統獲取您的租賃信息,在頁面上顯示“備案登記號”、“證件號碼”、“姓名”、“開始日期”、“結束日期”信息。
如果租賃的住房屬於配偶的,需要勾選“租賃住房屬於本人配偶”前的方框,然後輸入“配偶身份信息”、“結婚證編號”、“結婚日期”,上傳“配偶身份信息證明”、“結婚證明”。
點擊“統計時長”,系統將自動查詢並顯示“備案登記號”、“證件號碼”、“姓名”、“開始日期”、“結束日期”信息。
3)選擇“本人或夫妻共同擁有的單位宿舍”後,需要輸入“單位名稱”、“宿舍地址”、“居住時長”等信息,並且需要上傳“單位證明”、“單位宿舍權屬證明”、“勞動合同”材料。
如果居住的單位住房屬於配偶的,需要勾選“宿舍屬於本人配偶單位”前的方框,然後輸入“配偶身份信息”、“結婚證編號”、“結婚日期”,上傳“配偶身份信息證明”、“結婚證明”材料。
分值說明:
1.申請人或申請人夫婦擁有合法產權住所(10分);
2.申請人或申請人夫婦共同在從化區、增城區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的再增加5分;
3.合法租賃住所或單位宿舍,每滿1年計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計算時間點:
1.合法租賃以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審核時間開始計算,截至申請月的上個月底(具體以部門核定為準)。
2.單位宿舍居住時長截至申請月的上個月底。
提交材料說明:
1.房屋產權屬申請人自有的,無需提供材料,以國土規劃部門系統查詢為準
2.房屋產權屬申請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原件核對)
3.合法租賃住所的承租人為申請人,無需提供材料,以廣州市房屋租賃系統查詢為準
4.合法租賃住所的承租人為申請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原件核對)
5.單位宿舍居住需提交單位證明、宿舍權屬證明、勞動合同(原件核對)
備註:
1.借住親戚朋友家,提供經備案的借住合同
2.既有合法產權住房、又有合法租賃住房的,由申請人選擇其中一項計分
6.基礎指標(必填)
【居住地轉移】
分值說明:
居住地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的,每滿1年計2分(最高10分)
分值計算時間:
自規定施行之年度起開始計算,截至時間為申請月的上個月底
提交材料說明:
無需提供材料,以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查詢為準
7.基礎指標(必填)
【就業創業情況】
提交材料說明:
1.個人就業信息無需提供材料,以廣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臺系統查詢為準
2.在廣州市、區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企業無需提供資料,
3.在廣東省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商事登記基本信息表
8.基礎指標(必填)
【繳納社保】
分值說明:
在廣州市就業(創業)並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含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及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1年計1分
計算時間點:
截至申請月的上個月底(具體以部門核定為準)。
提交材料說明:
1.參加廣州市社會保險的無需提供材料,以廣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臺系統查詢為準
2.參加省直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提供紙資參保證明(含授權碼)
備註:
1.失業保險基金代繳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及外來工醫保年限納入醫保累計繳費時間。
2.外地轉入社保、補繳社保不計算年限,重複參保期間不重複計算年限
9.基礎指標(必填)
【文化程度】
分值說明:
1.本科及以上學歷(50分)
2.專科(含高職)(35分)
3.本省中專、本省技工學校、本省高中、中職,省外高中、中專、中職、中技(20分)
提交材料說明:
1.本科及以上、專科學歷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在線驗證的,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原件核對)
2.國(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憑驗證書》(原件核對)
3.本省中專、本省技工學校、本省高中、中職,省外高中、中專、中職、中技畢業需提交畢業證書原件
4.本省中專畢業需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鑑定證明》
5.本省技工學校畢業需提供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打印的查詢頁面。
6.本省高中、中職,省外高中、中專、中職、中技學校畢業需提供發證所在地教育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主管部門驗證證明(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列明聯繫人、聯繫電話)
備註:
1.本科及以上、專科學歷無法進行在線認證的,可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核對)
2.其他學歷遺失畢業證書的,可提供由其畢業學校和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列明聯繫人、聯繫電話)
10.基礎指標(必填)
【年齡】
系統會從註冊時提供的身份證信息,自動選擇“年齡範圍”。
分值說明:
1.18-30歲(30分)
2.31-40歲(20分)
3.41-45歲(10分)
計算時間點:
截至分數認定日
提交材料說明:
身份證(原件核對)
11.加分/減分指標(選填)
如不需填寫加分和減分指標可跳過不填直接點擊下一步進行積分評估。如需填寫加分和減分指標的,填寫完畢後點擊下一步進行積分評估。
12.積分評估
根據提交的材料信息,系統自動預估出本人的積分數。
13.積分申請
在“積分評估”點擊【下一步】按鈕後,在“積分申請”頁面,可以顯示業務的“受理點”信息。
本人確認信息無誤後,即可點擊【提交積分申請】按鈕,提交申請業務。網上預審通過後,即可到受理點遞交紙質材料。
14.積分查看
選擇【個人積分】>>【我的積分】,來穗人員成功提交積分申請後,可查看積分材料的審核進度和材料詳情。
以上就是基本的積分網上申請流程了
另外關於選填的加分指標與減分指標
有以下情況就可以加分或需要減分
如果都沒有的話就空著跳過就行了~
加分指標(選填)
1.技術能力
.....
在“技術能力”欄目下,需要本人選擇技術加分的類型,並且輸入相應的專業名稱、等級、就業單位、證書等信息,並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
分值說明:
1.中級及以上職稱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30分)
2.初級職稱、職業資格為高級、事業單位工勤技術三級(20分)
3.職業資格中級、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四級(10分)
4.正在從事與上述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相對應職業工種工作(10分)
提交材料說明:
1.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核對),屬於以下情況的還須提供:
1)持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執業)資格(水平)證書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保存的評審表(或考核認定表、國家統一考試報名發證審批表)複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或所在單位公章)
2)持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廣州職稱”頻道的“證書查詢”打印的成績查詢頁面
3)持省外核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
①人事檔案保存的評審表(或考核認定表、國家統一考試報名發證審批表)複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或所在單位公章);
②由證書核發機構出具的含有姓名、身份證號碼、資格名稱、級別、證書編號、核發機構聯繫人和聯繫電話等內容的證書核查證明
4)現正從事與所提交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相對應職業工種工作,須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
2.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原件核對),屬於以下情況的還須提供:
1)持廣東省職業技能資格證書人員(包括省內其他城市),須提供在廣東省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網站打印的成績查詢頁面
2)持廣州市職業技能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廣州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網站打印的成績查詢頁面
3)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各行業和省外核發職業技能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網站打印的成績查詢頁面
4)現正從事與所提交職業資格證書相對應職業工種工作的,須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
3.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原件核對):資格證書及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如現正從事與所提交職業資格證書相對應職業工種工作的,須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
4.事業單位工勤技術三級、四級:用人單位出具證明(蓋公章)
5.按最高職業技能等級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計分,不累計計分
2.創新創業
.....
在“創新創業”欄目下,需要輸入您本人相應的專利信息,以及在“高新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的工作信息。
分值說明:
1.發明專利,每項專利按20/(人數+1)計算,發明人為第一發明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最高不超過40分
2.實用新型專利,每項專利按10/(人數+1)計算,發明人為第一發明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最高不超過20分
3.外觀設計專利,每項專利按5/(人數+1)計算,設計人為第一設計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最高不超過10分
4.在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計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提交材料說明:
1.提供專利證書和專利登記薄(原件核對),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廣州市專利信息服務中心通過檢索及分析系統查詢核實
2.在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請人
1)用人單位出具的從事專x業技術工作的證明
2)高新技術企業或新型研發機構證書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若申請時,企業名稱已發生改變,與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不一致,需要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
備註:
1.專利授權需在有效期
2.專利在授權公告後新增的發明人或設計人,不參與計分
3.同時滿足發明專利和在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兩項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累計計分。
3.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服務行業
.....
在“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服務行業”欄目下,需要輸入相應的“急需工種”或“艱苦行業”信息。
分值說明:
1.職業工種或職業資格符合當年廣州市積分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目錄,20分
2.現正從事特殊艱苦行業一線人員(公安消防、環衛、公共交通、教育、醫療衛生、養老、殘疾人照料),正從事加10分;工作每滿1年再加計5分,最高再加分不超過30分
提交材料說明:
1.職業工種或職業資格
1)資格證書(原件核對)
2)核查證明(所需材料參照“技術能力”規定的材料)
2.特殊艱苦行業
1)單位證明(市或區主管部門加蓋意見)
2)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備註:
1.所持證書的職業工種或職業資格名稱與廣州市積分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目錄名稱一致
2.根據《廣州市戶口遷入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消防、環衛、公共交通、教育、醫療衛生、養老、殘疾人照料為特殊艱苦行業一線人員
4.社會服務和公益
.....
在“社會服務和公益”欄目下,需要輸入本人的“無償獻血”、“參加志願者服務”等信息,本人的“義工服務”信息,由廣州市志願者在線註冊管理系統核查信息為準。
其中,除“番禺”、“從化”、“花都”、“增城”四區外,其他區域無償獻血的信息點擊新增後將反饋系統查詢信息,“番禺”、“從化”、“花都”、“增城”四區獻血信息需手動填寫。如需填寫多年信息,請再次點擊新增按鈕。
分值說明:
近5年內參加社會服務和公益,各項1年內計分不超過2分,單項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
1.在廣州市參加無償獻血,每次計2分
2.在廣州市參加義工服務,每滿50小時計1分
3.在廣州市參加志願服務,每滿50小時計1分
計算時間點:
截至申請月的上個月底(具體以部門核定為準)
提交材料說明:
1.無償獻血無需提供材料,以廣州市政務平臺共享信息系統查詢為準
2.義工服務無需提供材料,以在廣州市義工聯繫統核查信息為準
3.志願服務無需提供材料,以審核部門在廣州市志願者在線註冊管理系統核查信息為準
備註:
番禺、從化、花都、增城四個區域系統無法直接查詢,請手工填寫獻血記錄信息
5.納稅
.....
在“納稅”欄目下,需要選擇輸入個人繳納所得稅、個人創辦企業納稅、個人投資企業情況信息,並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分值說明:
對普通勞動者,近3個納稅年度累積在廣州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1.1-3萬元(含1萬元,不含3萬元)(4分);
2.3-6萬元(含3萬元,不含6萬元)(8分);
3.6萬元以上(含6萬元)(12分)。
申請人所投資創辦的企業,近3個納稅年度累積在穗納稅:
1、5-10萬元(含5萬元,不含10萬元)(4分);
2、10-20萬元(含10萬元,不含20萬元)(8分);
3、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12分)。
計算時間點:
截至申請年的上一年度(具體以部門核定為準)
提交材料說明:
1.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2.企業完稅證明
3.在廣州市、區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企業無需提供資料,在廣東省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商事登記基本信息表
備註:
1.投資創辦的企業是指在本市依法登記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的出資人、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
2.一個納稅年度指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對同時滿足個人納稅和企業納稅(申請人必須為法人代表或股東)兩項條件的,可以累計計分
4.個人納稅和企業納稅(申請人必須為法人代表或股東)不累計計分
6.表彰獎勵
.....
分值說明:
1.個人獲得黨中央、國務院授予的獎項和榮譽稱號(30分)
2.個人獲得廣東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等授予的勞動模範或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20分)
3.個人獲得廣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獎項和榮譽稱號(含道德模範、廣州好人)(10分)
4.個人獲得廣州市直機關或各區委、區政府授予的獎項和榮譽稱號(5分)
提交材料說明:
榮譽稱號證書或表彰獎勵的文件
備註:
1.只計個人在廣州市工作期間獲得的獎項。(以廣州市獎項目錄為準)
2.同一獎項只取最高分,不同獎項可累計計分
減分指標(選填)
1.信用不良記錄
.....
指標說明:
適用於在國家、廣東省、廣州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有行政處罰信息、不良司法信息、商品服務質量不合格信息、被列入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異常狀態的個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及個體工商戶戶主,每宗減5分。
提交材料說明:
以國家、廣東省、廣州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信息系統查詢為準。
個人、企業信用查詢網址如下: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http://www.gsxt.gov.cn
國家企業信息信息公示系統(廣東) http://gd.gsxt.gov.cn
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https://credit1.gz.gov.cn
2.違法違規與刑事犯罪
.....
指標說明:
1.近5年內,申請人有過偷漏稅行為,每次減10分。
2.近5年內,申請人受到過治安處罰,每次減10分。
計算時間點:
截至申請月的上個月底(具體以部門核定為準)。
提交材料說明:
1.偷漏稅行為以稅務部門信息系統核定為準。
2.治安處罰以公安機關核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