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通告:這些地區來撫返撫人員要進行2次核酸檢測,隔離14天

為堅決貫徹“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策略,認真落實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第11號令要求,現將加強重點地區來(返)撫人員管理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4月5日以來,有黑龍江省、湖北省、廣東省、滿洲里市和境外旅居史的來(返)撫人員,須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和單位報告,並接受核酸檢測和血清抗體檢測。

1.自哈爾濱市、牡丹江市、武漢市來(返)撫人員,要進行2次核酸檢測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居家隔離14天,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要到市裡指定的隔離賓館集中隔離。

2.自湖北省(除武漢市外)、廣州市、撫遠市、滿洲里市來(返)撫人員,要進行2次核酸檢測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接受社區(村)健康監測14天。

3.自廣東省其它地區、黑龍江省其它地區來(返)撫人員,要接受社區(村)健康監測14天。

4.自省外來(返)撫需集體居住人員,要進行2次核酸檢測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自武漢市來(返)撫人員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不需要進行核酸檢測、血清抗體檢測和居家隔離。一是持有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二是持有既往血清特異性 IgG 抗體檢測陽性證明;三是能夠出示包含以上檢測結果信息之一的健康通行碼“綠碼”。除武漢市外來(返)撫人員需做核酸檢測的,持有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免做第1次核酸檢測。

5.境外來(返)撫人員檢測達不到要求的(核酸檢測2次、血清抗體檢測1次),要進行集中隔離,並補齊檢測。集中隔離期不滿14天的要補齊集中隔離天數,集中隔離期滿的由所在社區(村)健康監測14天。

6.4月21日零時以後抵達撫順市的外市戶籍上述人員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費用自理,本市居民免費。二、上述人員如有發熱、乾咳、呼吸困難等症狀的,或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觸史的,要立即報告所在社區(村)並前往發熱門診。三、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村)要對4月5日以來有黑龍江省、湖北省、廣東省、滿洲里市和境外旅居史的來(返)撫人員進行排查、登記報告,並進行有效管控。四、對違反本通告相關要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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