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至20日,全省查處超載“百噸王”大貨車546輛,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對其中40輛大貨車信息予以曝光。同時提醒交通運輸企業要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希望廣大貨車駕駛人拒絕超載,安全文明出行。
曝光信息如下:
政策法規解讀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的,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民警依法對以上駕駛員採取強制措施,扣留其機動車,直至解除其違法狀態。
來源: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吉林日報全媒體 編輯:張舒
2020-12-21 06:48:56 佚名
4月7日至20日,全省查處超載“百噸王”大貨車546輛,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對其中40輛大貨車信息予以曝光。同時提醒交通運輸企業要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希望廣大貨車駕駛人拒絕超載,安全文明出行。
曝光信息如下:
政策法規解讀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的,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民警依法對以上駕駛員採取強制措施,扣留其機動車,直至解除其違法狀態。
來源: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吉林日報全媒體 編輯:張舒